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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介绍
都市小说《我在东北狩猎的日子》是作者““赵军”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赵军李宝玉两位主角之间虐恋情深的爱情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这一枪擦着花狗左肩膀就射了过去,直入野猪胸膛,进眼儿小,出眼儿大,一个血洞出现在野猪的脊背上。射穿猪背的子弹打在树上,这柞树在冬天受了冻,外面一层坚硬无比,但也被子弹打得木屑纷飞。嘭!又是一枪,子弹直穿野猪那昂起嘶吼的喉咙。枪声一响,就好像是在发令一样,花狗狠狠地扑上去就咬...
第十一章
“大娘在家么?”
赵军一进永胜屯,没走多远就来到了一处篱笆院前。
赵军声音刚落,就听里面有开门的声音,一个五十多岁的农村妇女从屋里小跑着出来。
这女人就是赵春的婆婆胡三妹。
“呦,大小子啊。还外道上了,来了不进屋呢?”
说着,就把赵军往里边让。
一进院门,赵军视线当先落在左边墙根下,那被拴着的青狗身上。
“好狗啊!”赵军看着那挣着铁链,要奔自己扑过来的青狗,不禁暗叹一声。
东北的狗,叫做笨狗。
因为自然环境等因素,东北的笨狗都体型大、身材壮。
七、八十斤的狗太常见了,最重的甚至会达到一百二十斤往上。
这条大青狗,体重要超过一百斤,生的是虎背熊腰,虎头虎脑,那叫一个精神。
它冲着赵军汪汪叫时,狗眼中都透着凶狠。
赵军不怕反喜,心想:“这狗要是拖出来,那肯定是一等一的猎狗。”
而且,在打围人口中,有那么一句话,叫青狗出头狗。
如果能把这大青狗弄到手,那配上自己家花小,那赵军在这片大山里,可真是无敌了。
“没准今天不光能弄来枪,还能再整条狗。”
跟着胡三妹进了屋,来在东屋里,就见自己大姐赵春正盘腿坐在炕上,怀里抱着孩子来回的悠,一边悠,嘴里还哼着歌。
见是赵军,不禁一愣。
赵春刚要说话,就见赵军冲自己做了个“嘘”的手势,又见赵军指了指自己怀里孩子,赵春点了点头,继续把注意力放在孩子身上。
赵军把麻袋放在脚边,随意往炕边一坐,凑到大姐身边,看了看闭着眼睛、张着嘴的大外甥,赵军的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笑容。
过了两分钟,胡三妹回来了,还给赵军拿了一杯红糖水。
赵军急忙伸出双手接过,小声说了句“谢谢大娘”,然后就把水杯放在了炕桌上。
又过了一小会儿,赵春怀里的孩子已经睡熟,赵春这才回身问赵军道:“军啊,你咋来了。”
另一边胡三妹突然开口道:“大小子是不是着急工作的事啊,你放心呐,只要老李头子明年一退休,你马上就接他班。”
“对,军你别着急。”赵春也道。
“不着急,不着急。”
赵军说着,从炕上下去,把麻袋往起一提,拎到胡三妹脚前,道:
“我昨天进山打了头野猪,给你们拿点肉来。”
“啥?”
赵军此言一出,赵春和胡三妹都愣住了。
等反应过来,赵春的脸一下就红了,翻腿就要起身,摆着胳膊就要来打赵军。
“大姐,大姐,别抻着,别抻着。”
在一旁的胡三妹也反应过来,急忙拦住赵春,小声劝道:“闺女别的,你还坐月子呢。”
赵春重新坐下,只是愤愤地瞪着赵军。
从小到大,她最疼的就是赵军,一转眼,这个弟弟已经比她都高了,但赵春心里最放心不下的还是他。
这时,赵军心里也有些难受。
前世自己闯了祸,大姐虽然生气,骂了自己一遍又一遍,但帮自己最多的还是她。
一个生气,一个愧疚,一时间姐弟俩都不说话了。
一旁胡三妹指着赵军问道,“大小子,你是捡谁家野猪套子了吧?”
赵军闻言,急忙借坡下驴,笑道:“我大娘说的对,前天宝玉搁山上背柴火,看见不是谁下的拉棒子,套着个野猪。
我哥俩昨天就去了,去那时候野猪也不剩啥能耐了,我俩就给它捅死了。”
“那也不行啊!你才多大啊,就学人家跑山去,这要是……”
赵春继续数落着赵军,只是语气稍微缓了下来,也不那么生气了。
赵军嘿嘿一笑,打开麻袋,从里面拿出一个个被王美兰用火燎后,表面黑乎乎的野猪蹄子,一个个摆在炕沿。
赵军冲着赵春笑道:“大姐,我听他们说猪蹄子熬汤下奶,我都给你拿来了。”
“你小子啊。”
赵春一听,立刻眉开眼笑,她倒不是为了这口吃的。
而是自己弟弟会心疼人了,这让她感觉无比的欣慰,甚至还有些自豪。
赵军一提麻袋,又对胡三妹道:“大娘,这还有点野猪肉,你跟我大爷吃哈。”
“好,好。”胡三妹也笑了。
她爱人是大厂厂长,家里不缺吃喝,但晚辈过来孝敬,总会让她心里高兴。
赵军帮着胡三妹把野猪蹄子装回麻袋里,看着胡三妹拎着麻袋去了厨房,
赵春拉过赵军的手,说,“军啊,你捡人家套子,给人留了没有啊。”
之前说打猎有打猎的规矩。
其中有一条就是山财不可独享。
哪怕是打到猎物拖着往家走的时候,路上和人走了个对头碰,不管对面这位你认识不认识,只要对方开了尊口,你就得割一块肉下来,递给人家。
如果是在山里下的套子,套着了狍子,你打旁边经过,把那狍子给杀了,拿走他一条狍子腿或是两条狍子腿,都没有关系。
可要是野猪套子,因为野猪难杀,所以有两点不能。
第一,你不能把人家套子拿走,那是人家吃饭的家伙。
特别是野猪套子,都是用手指粗细的钢丝绳,这在现在可是值不少钱呢。
二就是,不管是什么猎物,你多少都得给人留下一点,绝不能都给拿走了。
这就是规矩。
赵春生怕赵军在野猪肉上犯了错。
毕竟,不管是老赵家,还是老周家,都是这十里八村有脸面的人家。
要是家里孩子因为一口肉坏了千百年传下来的规矩,非让人家戳脊梁骨不可。
“大姐,你放心,我都懂。”
这时,他的视线已经落在了房间门的后边。
在门后,挂着一把枪。
赵军把门往关的方向拉了一半,腾出空间来,便把枪从墙上摘了下来,拿在手里摩挲着。
这是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打7.62毫米子弹,在各种书籍说明里,这种枪的容弹量都是十发子弹。
可赵军知道,如果硬往枪膛里顶一下,那就还能再塞进去一发,总共也就是十一发子弹。
这枪可以连发,能在15秒内一口气把枪膛内所有的子弹都打光。
这可以说是跑山打猎之人,能用到的最强武器了。
毕竟跑山打猎不是行军打仗,比56式半自动更先进的56式突击步枪,枪托下面比半自动步枪多出来一个弯把。
在山林里穿梭时,容易刮碰到草树枝条,行动不太方便。
而56式机枪就更不用说了,谁打猎能用着机枪啊?
你是打猎,还是屠山?
见赵军拿枪把玩,赵春也没在意。
毕竟那枪里没有子弹,而且这年头不禁枪,枪支在山场林村简直太常见了。
再加上某些特别的地区因素,现在的神州大地村村寨寨,每年都有民兵训练,再加上林场有护卫队,工段有保卫科。
就是普通人,只要肯花钱,也能买枪。
就说赵军手里这把半自动,在眼下是不便宜,要想买把新的,怎么也得千把块钱吧。
赵春的公公周春明那是千人大厂的二把手,他要从护厂队借一把枪回家,谁敢不同意啊?
胡三妹笑道:“小子中午别走啊,咱在家吃,大娘给你煎鱼。你姐夫今天早起跟人抓的鱼,可好了呢。”
各人有各人的爱好,赵军的姐夫周建国就喜欢打鱼、钓鱼,在这十里八村,那都是有名的。
胡三妹说话就出去了,不一会外屋就传来炸鱼的滋啦声,紧接着就闻到了炸鱼的香气。
胡三妹围在灶台前,灶台上放着一个大盘子,盘子里码着一条条炸的金黄的细鳞鱼。
炸好了鱼,胡三妹把炸鱼的油单独盛出,装在单独的罐子里。
这年头,可没有油炸过一遍就倒掉的说法,老百姓吃油都凭票,哪能那么奢侈啊。
然后,胡三妹把赵军带来的野猪肉切了一块,切成小片之后,热锅倒油,把野猪肉片下入油锅翻炒。
待那五花肉被炒出猪油,再把早已准备的豆角、土豆块、窝瓜块全部倒入锅中,加水开炖。
这时,赵军的小外甥又哭了,赵春把他抱起来“哦”、“哦”地哄了两声,然后感觉孩子可能是饿了,就敞开衣襟给孩子喂奶。
赵军则背过身去,低头把弄着手中枪。
等赵春喂完了奶,姐弟俩逗着孩子玩,赵军闻到米饭香,就知道要开饭了,对赵春说了一声“我去帮大娘放桌子”,然后就往外屋走去。
看着赵军的背影,赵春愈发地感到欣慰,自己弟弟真是长大了,以后老赵家有顶梁柱了。
等赵军和胡三妹把饭菜碗筷都摆上桌了,赵军的小外甥已经又睡了过去。
这孩子睡觉的工夫,正是大人们吃饭的机会。
这时,胡三妹拿着一瓶酒和酒杯进来了,笑道:“小子中午喝一口呗。”
“妈,他不会喝酒。”还没等赵军说话,赵春就先开口了。
胡三妹微微一笑,赵春可以那么说,但她可不能直接把酒给撤了。
虽然赵军在她面前是晚辈,但也是成年的大小伙子,
按这边的规矩,上门来吃饭,你必须得摆酒,喝不喝在人家。
所以,胡三妹把酒瓶和酒杯放到了赵军跟前,道:“都不是外人,喝酒就自己倒。”
“好嘞,大娘。”赵军应了一声,接过赵春递给他的饭碗。
再这之前,赵春已经先给胡三妹盛好了饭。
胡三妹坐下,正了正饭碗,瞄了一眼那被赵军放在腿旁的枪,笑道:“咋的,大小子你喜欢枪啊?”
“嗯呐。”赵军笑着说:“大娘,这枪能不能借我玩两天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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