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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介绍
都市小说《我在东北狩猎的日子》,是小编非常喜欢的一篇都市小说,代表人物分别是赵军李宝玉,作者“赵军”精心编著的一部言情作品,作品无广告版简介:想给野猪造成杀伤,赤手空拳肯定是不行原来赵军是有一把小手斧,但在被野猪放倒时,那手斧脱手而出,早就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眼下现去找,肯定是来不及了而且,现在这个赵军,有着前世几十年的打围经验他深知想要对付野猪这种猛兽,单靠手斧是不成的如果有枪在手,哪怕是最简陋的洋炮,赵军也有信心,分分钟把这头野猪给灭了可现如今,他只能刀猎,只能依仗李宝玉的那把侵刀刚才李宝...
第十章.姜是老的辣
赵军回到房间关上门,拿一个凳子倚在门上。
这凳子倒不是为了堵门,而是起示警的作用。
累了一天了,眼皮都打架了,不睡觉肯定是不行。
赵军决定早点睡,后半夜起来守夜,只要赵有财闯进来,自己就跳窗户跑。
都安顿好了,赵军拉了灯,连衣服都没脱就进了被窝,没两分钟就起了鼾声。
赵军入睡还没五分钟,东边屋里,赵有财放下水杯,就往炕下挪。
“上茅房啊?”王美兰随意地问了一句。
“不得。”赵有财道:“去看看咱儿子。”
“嗯?”王美兰一怔,好奇地问:“你不都后半夜去么?”
“呵呵……”赵有财呵呵一笑,道:“总后半夜去,这小子都学尖了。早点削他,削完好让他早点睡。”
“那行。”王美兰咬了咬牙,恨道:“这混小子是得揍!可别让他跑了。”
赵有财不再答话,只是眼中闪过一丝寒芒,踩上鞋,趿拉着就奔赵军那屋去。
来在赵军门外,听着薄薄的松木板门内传出的鼾声,赵有财控制好力度微一推门,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拦了一下。
赵有财知道自家屋内的门都没有锁,那一定是臭小子拿凳子把门给挡上了。
“儿子长大了啊。”
赵有财脸上露出了老父亲欣慰的微笑,突然一用力,猛地一堆门,门开之时,那凳子就被推了出去。
随着推门之声,凳子落地之声同时响起。
赵军猛然惊醒,他虽然是睡觉了,但刚睡没有十分钟,还不曾睡深。
见隐约见一道黑影奔自己扑来,赵军翻身就起,扑到窗前就要推窗。
这时,赵有财已扑在了炕上,伸手一把抓住了赵军的后衣襟。
“完了!忘脱衣服了。”
刚把窗户推开的赵军被赵有财拽躺在了炕上,他急忙一翻身,
把压在身下的被子就卷到了身上,两只手死死地拽着被子裹着自己。
噗!
噗!
……
房间里传出了声声闷响,这是赵有财拳头砸在被子上的声音。
第二天早上,赵军是被两个妹妹吵醒的。
从炕上起来时,他只觉得前胸、后背、大腿、小腿等身体各处都有不同程度的疼痛感。
这纯是被赵有财给锤的。
“快吃饭吧。”
王美兰像没事人一样,把早饭给赵军端到炕桌上。
相比昨晚的三荤一素,今天的早饭就简单的多了,大碴粥配咸菜、咸鸡蛋。
就在赵军往碗里抠咸鸡蛋的时候,就听到王美兰说:
“那野猪肉我都给装上了,一会儿吃完饭就给你大姐送去吧。”
“不用等我爸了?”
“不用。”王美兰道:“你这次去,别忘了问问你工作的事。”
“行,我知道了。”赵军应了一声,但心里并没在意。
因为他知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有三两个月,自己就能上班了。
而给他安排工作的不是别人,是他大姐夫的亲爹。
也就是永安林场二把手,生产厂长周春明。
赵军吃过饭,便拎起准备的好的野猪肉就往外走。
王美兰给赵春准备了四个野猪蹄子,还有十斤左右的野猪肉。
按理说,赵军能把近百斤的野猪肉从山上给背下来,那背这不到二十斤的东西,走十多里路根本不费劲。
可就在赵军一出房门,想把麻袋往肩上扛时,突然感觉到左大臂、后背都好疼。
“唉!”赵军叹了口气,疼就疼吧,总比在炕上躺两天要好的过。
话虽如此,可心里还是有些郁闷。
重活一世,两世加起来也是八十多岁的人了,竟然还斗不过赵有财。
赵军吃力地扛着麻袋出了门,一出门耳边就传来了李宝玉的声音。
“你们瞎说啥呢?我这可不是我爸打的,我这是让野猪给挑的……”
“你们是不知道啊,那昨天我眼看着野猪把我哥哥挑翻在地,我当时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我冲到野猪近前,高举大斧,手起斧落,就听咔嚓一声,血光崩现!”
看着大槐树下,比比划划胡乱吹牛的李宝玉,赵军无奈地撇了撇嘴,自己这兄弟不去说书都委屈他这块材料了。
昨晚挨了李大勇一顿胖揍,李宝玉被打的鼻青脸肿。
为了不被村里人笑话,李宝玉给自己编了一套说词,把李大勇造成的伤痕归到了野猪身上。
如此一来,李宝玉就从一个被老父亲武力镇压的柔弱小子,变成了与猛兽搏斗的英勇少年郎。
就这样,从一早到现在,这段李少侠杀猪救赵军的故事,已经被他说了七、八遍了,听过故事的,也有二、三十号人了。
“哥哥!”
李宝玉看到赵军,快步跟过去说:“哥哥,哪天咱俩再上山啊?”
“咋的?昨天挨揍没挨够啊?”
“小点声,小点声。”
李宝玉急忙拦着赵军:“咱俩去两次,他们就不打咱了。”
赵军:“……”
这小子还挺有心眼。
其实,赵军的想法和李宝玉一样。
家里人不让他俩上山,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经验。
家里人怕他们在山上遇到危险,再出什么闪失。
可赵军有前世记忆,那打猎经验丰富的不能再丰富了。
只要李宝玉听自己的话,赵军就敢保证,无论遇到什么事,他都有把握带着自己这个兄弟全身而退。
所以,就像李宝玉说的,家里人不让去就硬去,只要不出什么大事,顶多也就是挨两回揍罢了。
反正是自己亲爹,也不怕他把自己打死打残。
“哥哥,行不行啊?”
见赵军不言语,李宝玉倒有些着急了。
他怕赵军被赵有财打怕了,不敢再和他一起上山了。
当然了,这倒不是李宝玉自己上不去山,更不是不敢一个人去。
关键是没有赵军,他怕领不出赵军家的大花狗。
要知道,那大花狗可是头狗,寻踪摸迹,找猪追熊全靠它呢。
而李宝玉家的黄狗,属于帮狗,顾名思义就是帮手、打手之类的。
大花狗不去,想靠黄狗找猎物,那是开玩笑。
运气好的,和野猪走个对头碰还行。
否则的话,在山里转悠一天,也够呛能摸着野猪毛。
赵军停下脚步,小声对李宝玉道:“你别嚷嚷,我这次上大姐家,看看能不能整条枪来。”
“枪?”
“小点声。”
赵军没好气地抬胳膊肘轻怼了他一下,“咱哥俩要想跑山,没有家伙可不行。
昨天那得亏是头老母猪,要是炮卵子,咱家那狗八成是定不住。”
“嗯,嗯。”这会李宝玉是不吵吵了,他也知道赵军此话不假。
就是不打猎的人,想必也会晓得,差不多大小的野猪,公猪肯定比母猪厉害。
那公猪长着獠牙,特别是三百左右斤的公野猪,两只獠牙就如两把匕首,溜尖溜尖的,最是伤狗。
“行了,你快继续跟他们白话去吧。”赵军挥别了李宝玉,便背着口袋,直往永胜屯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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