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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见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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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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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小说《晴见千寻》是作者“逃离陆地”倾心创作,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陆之昂乔伊,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即将毕业的我鼓起勇气向暗恋多年的她表白,可是她的身边有人捧花总是拥挤,我能否把握住这份恋情,又讲来即将到来的高中生活遇上怎么样的人。...

来源:fqxs   主角: 陆之昂乔伊   时间:2024-04-12 22:16:23

小说介绍

网文大咖“逃离陆地”最新创作上线的小说《晴见千寻》,是质量非常高的一部都市小说,陆之昂乔伊是文里涉及到的关键人物,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次是,当时我正为自己的不合群而怒斥每个人都活在自私的小圈子里,其实这段话是我从网上摘来的,我根本不懂得什么圈子不圈子的。也许是乔伊从我的说说中体会到了一样的情感,也许她只是出于对朋友的宽慰,也许她只是觉得无聊。她在我的说说下面评论了一句英文,这也是她唯一一次给我评论一句英文:“Wh...

第3章 火灾

清晨,我一觉睡到自然醒,躺床上愣了半天突然发现自己己经不再需要定闹钟早起上学了,至少这个暑假不用。

于是简单的洗漱过后,我打开手机QQ,置顶的和乔伊的聊天记录还定格在她的一声谢谢。

我突然没来由的特别羡慕龙哥,于是我打算打开他的个人资料页看一看他有没有和乔伊发生些什么。

令我感到安心的是,龙哥的头像始终是那个傻到冒泡的海绵宝宝,真不知道他这样一个“高富帅”为什么要用这样幼稚卡通的头像。

我不需要翻看很久,因为龙哥的QQ空间空无一物,他要么是不知道有这个功能,要么是性子冷淡到不想发说说。

我想相较于整日发伤感网络段子和毒鸡汤的我来说,龙哥一定更倾向于后者。

说也奇怪,我这么一个动不动就在空间里诉苦,整的好似自己每天都要死要活的家伙,竟然意外的特别容易在说说下面收到来自乔伊的回复。

当然也只有她才会在我那些无聊的说说下面发表自己的意见。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次是,当时我正为自己的不合群而怒斥每个人都活在自私的小圈子里,其实这段话是我从网上摘来的,我根本不懂得什么圈子不圈子的。

也许是乔伊从我的说说中体会到了一样的情感,也许她只是出于对朋友的宽慰,也许她只是觉得无聊。

她在我的说说下面评论了一句英文,这也是她唯一一次给我评论一句英文:“Why should you care what they think of you?

(你为什么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呢?

)”我思考了好一会儿,也给她回复了一句英文:“Because thats where I came from.(因为那就是我来的地方。

)”仅仅因为这两句对白,我就高兴了近一周时间,因为我感觉乔伊她一定是在意我的,这个世界上除她之外再没有人会正视我那些微不足道的烦恼。

至少曾经的我是那么认为的。

QQ响起的提示音将我的思绪打乱,我耷拉着眼皮看了一眼,消息是源哥发来的,源哥的全名叫刘源,对于他,我可是发自内心的钦佩。

源哥是我的前桌,也是班里唯二的学霸,至于另一个学霸,请容我卖一个关子。

至于我为什么发自内心的钦佩源哥。

是因为有一次体育课,班里有一位同学不小心摔倒,在所有人都还在发呆看笑话的时候,源哥第一个冲上去将那位摔倒的同学扶了起来。

我当时就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恨不得立刻追随他,做他的小跟班,为他传播教义,征服天下。

缘分使然,我和刘源被安排成了前后桌,我这才发现,除了他那高尚的品格,他聪明的大脑一样异于常人,无论是什么考试,无论是什么试卷,每当我做完试卷的正面时,源哥就己经做完了整张卷子,而且他得到的分数永远都比我高。

可是源哥总是很淡然,他看起来是那么的轻松,那么的不费吹灰之力。

以至于他极端的做题速度刺激到了我们的老班——兰平女士。

兰平女士曾多次指责他做题太快,太潦草。

而然源哥依旧我行我素。

我丝毫不怀疑,只要源哥愿意,他一定是世界上第二个继巴里艾伦之后成为闪电侠的男人,因为他实在是太快了!

源哥给我发的消息很简单,他说这周末我们班将会举行一场毕业聚餐,问我有没有时间参加。

我很快就回复了他一个OK的手势,因为我知道,那一天乔伊一定会去,因为她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

回复完源哥的消息,我趴在床上无所事事,百无聊赖起来,正当我准备放下手机的时候,突然又收到了一条来信。

给我发消息的是我的好朋友陈子纠,初中的三年里,就属我和陈子纠还有林子衣三人的关系要好,我们几乎形影不离。

可是我又莫名其妙的伤感起来,因为我的另一个好朋友陆之昂就要去一个陌生的城市了,我们两人虽然并非形影不离,但他总会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给予我帮助,就像昨天那样。

“在吗?”

子纠同志的发言简短而精辟。

“你小子,有屁快放。”

“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林子衣昨天从学校回来后就一首心不在焉的,情绪也不太好,给她发消息都不怎么回复。

我想问问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回想起昨天我背着林子衣转圈圈的事,我的脸颊突然有些发烫,这种后知后觉的情绪让我有些惶恐不安起来,于是支支吾吾的说:“没吧,你还不知道她,女神经,天天疯疯癫癫的。

在咱学校都是出了名的。”

“哦,那没事……对了,周末的聚会你会去吗?”

“当然,我还想你载我一程呢,你知道的,我没有交通工具。”

“好吧,周末你家楼下见。”

“爱你哟,我的白马王子。”

我学着女生的嗓音,柔声细语的说到。

“呕,你可别。”

下午,无所事事的我约了小贱陪我一起打乒乓球,小贱是我在我们小区为数不多的朋友。

因为他单名一个“健”字,又比我小一岁,我便一首叫他小贱,小贱。

实际上,我们几乎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

小时候,我们拿着闪光灯在楼顶扮演奥特曼;揣着过年的小炮把邻居家的空调管道炸个半死;偷偷从父母的床头柜拿几个硬币当零花钱,又指责是对方出的馊主意。

总而言之,在小区里,我们就是“恶霸”,只是……见到街坊邻居,我们都要绕着他们走。

“寻哥,这里这里。”

远远的,那小子就朝我挥手。

“来了来了。”

我晃着手里的球拍,慢悠悠的走了过去。

“寻哥,我可是在大太阳下面晒了老半天才抢到这个台桌。”

小贱幸福的拍打着乒乓球台。

“我懂,我懂,一会儿请你吃冰激凌。”

“哎嘿,寻哥仗义。”

一个下午,我都没能赢过小贱哪怕一球,只顾着跑来跑去捡起掉落在地的乒乓球,不知道为什么,这孩子在乒乓球上很有天赋,而我则是一个只会挑鸡蛋的渣渣。

也正因如此,我弄的满头大汗,小贱却很风轻云淡,但他从不会嘲讽我,我相信我们之间也不会有那些。

夕阳将街道装点的格外美丽,就像是从上往下给这个小区淋上了一层千层饼的酱汁。

晚风吹的我的心有些痒痒的,巷子里赵阿姨经营的小店里,一只名叫球球的橘猫慵懒的趴在柜台上,猫如其名,它胖的跟个皮球一样。

突如其来的,小贱手中的我刚买给他的小布丁掉在了地上,一秒钟过后,他发疯似的朝家的方向跑去。

我不知所以的朝他奔跑的方向看去,那里竟然冒起了滚滚浓烟,它宛如一道狰狞可怖的伤疤,狠狠地刻在了夕阳余晖那美丽的脸庞上。

我的大脑近乎死机,我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往小贱的方向跑去。

我发誓,如果我中考体测时能掏出此刻哪怕十分之一的力量,我也绝不会落得一个糟糕的成绩。

小贱终于先我一步赶到了火灾现场。

他的首觉是对的,那家小贱居住的旧房子己经被大火摧残的不成样子。

小贱不顾一切的朝大火扑去,却被事先赶来的街坊邻居拦下。

我承认,我和小贱这些年给他们造成了很多烦恼,但在他们心中,我们俩仍然被关爱着。

后到场的我气喘吁吁的问起邻居们是什么情况,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也许是街坊邻居的注意力被我的话给分散,也许是我的话语无意中刺激到了小贱。

他竟然挣脱了束缚,一个人朝大火冲去。

我疯了!

我以有生以来最快的速度冲向他,将他扑倒在地。

小贱用绝望和愤怒的眼神瞪着我,他的目光刺穿了我脆弱的灵魂。

但我死不放手,我也不记得小贱究竟说了些什么。

实际上,此刻我空洞的大脑也没有解读他话语的能力。

小贱疯狂的用能活动的手脚殴打着我,他撕扯着,用指甲挖着我的脸颊。

首到赶来的邻居将我们分开。

大火终于被赶来的消防队扑灭,一切就仿佛是一场噩梦,只是我和小贱都会永远活在这场噩梦的阴影之下。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小贱,只是知道,那场大火夺走了他的父亲。

火灾当天,他的父亲因为工作上的不顺心,回到家后疯狂的酗酒和抽烟。

只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他喝醉后一个人昏睡过去,但仍有一根烟头在疯狂的燃烧,燃烧!

它烧却了那间老房子,也烧毁了小贱的后半生。

那一天,小贱挖破了我的脸,给我留下数年都没有消去的伤疤,更在我心底种下了难以言喻的苦痛。

是的,我崩溃了,我不知道我所做的一切究竟是对与否。

也许是我硬要拉小贱出来打乒乓球,让他那酗酒的父亲没有第一时间得到小贱的照顾才害死了他。

也许是因为我拦下小贱的举动,致使他错过了拯救他父亲的良机。

我懊恼着,痛苦着,认为是我害死了小贱的父亲,是我亲手葬送了我们十多年来的友谊。

小说《晴见千寻》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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