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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阅读天武狂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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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南听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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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是陈牧陈玥的精选小说推荐《天武狂枭》,小说作者是“夜南听风”,书中精彩内容是:持刀前行,斩群雄天骄,做最强战士......

来源:rmsjzddi   主角: 陈牧陈玥   时间:2024-06-30 09:59:18

小说介绍

《天武狂枭》,是作者大大“夜南听风”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陈牧陈玥。小说精彩内容概述:包括那一院子的护卫,以及下人,也全部都死于他手。距离陈玥去了内城习武,到现在总共已过去了五个月的时间,看似很久,但实际上还没有他过去将狂风刀法从大成修炼至圆满所花费的时间更多。但这段日子里,他的实力可谓是突飞猛进,一路攀升。如今的系统面板,也是相当丰富...

第38章


没错。

魏伦是陈牧杀的。

包括那一院子的护卫,以及下人,也全部都死于他手。

距离陈玥去了内城习武,到现在总共已过去了五个月的时间,看似很久,但实际上还没有他过去将狂风刀法从大成修炼至圆满所花费的时间更多。

但这段日子里,他的实力可谓是突飞猛进,一路攀升。

如今的系统面板,也是相当丰富。

武艺:狂风刀法(圆满)、烈风刀法(圆满)、灵风剑法(大成)

经验:1125点

狂风烈风两种刀法尽皆圆满,如今的他一柄刀上,能同时施展‘狂烈’两种刀势,也因为狂风和烈风性质相近,因此两种刀势相当契合,施展起来也并不生涩。

至于灵风剑法,是他随后寻找到的另一门‘巽风’一脉下属的武艺,虽说是一本剑法,但一来刀剑不分家,二来他有系统面板,不存在不同兵刃使得不熟的问题。

并且。

相比起狂风刀以及烈风刀,灵风剑法可谓是他十分隐秘的手段,就像杀死魏伦以及一种护卫,使得全都是灵风剑法,根本没有人能联想到他的身上。

闵保义亲自验伤之后,给出的定义是某个练剑的强人,剑法尚未达到势,但体魄却十分强横,至少是练肉圆满,这种体魄比技艺更强的,一般都是很有背景来历的人物。

毕竟体魄只要有钱,就可以一直熬练上去,只要拿的出几千两银子,再怎么天赋一般的人,也能熬出一副练肉圆满的身躯,只不过小门小户是没这个家财的。

但也正因为如此,

闵保义的判断可以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莽牛练肉法(大成)

经验:243点

陈牧现如今的练肉法,仅仅只达到‘大成’的水准,距离圆满尚且还有一段距离。

但因为他兼修三种磨皮法尽皆圆满,一身铜钢之皮,在练肉一境可谓是如虎添翼,纵然只有练肉大成的境界,全力爆发的情况下,也堪比一般的练肉圆满!

这才是使闵保义误判的本质。

实际上以陈牧现在的功夫和手段,纵然是和闵保义这样的人物对抗,都不会落入什么下风,一旦施展‘二重势’,战而胜之也并不困难。

也正是有了这样的实力和底气,陈牧才逐渐活跃了起来,因为修习练肉法和磨皮法消耗了太多的银钱,致使他有点囊中羞涩,所以便直截了当的走上了杀人越货的路子。

如今这世道。

干什么来钱最快?

那当然是抢。

并且此种事件可以说是此起彼伏,几乎日日发生,根本分辨不清,城卫司这边每日都能接到类似的消息,但基本都懒得去查,除非是那种豪门大户糟了盗贼,通过关系对城卫司这边施以一些压力,才会认真去查一查。

陈牧作为城卫司差头,对于九条里的情况不说了如指掌,但起码是十分熟络,要寻找合适的对象可以说是十分容易,像魏伦这样的人物,便是他的目标。

倒并不全是因为对方行凶作恶,罄竹难书。

陈牧做人一向不喜虚伪,懒得给自己杀人越货找一个什么惩奸除恶的幌子,杀人便是杀人,找上魏伦更多的是因为,此人并无其他复杂背景关系,一旦死了,一切就到此为止。

闵保义对于这起事件的后续反应,也基本与他判断的一致。

至于昨夜那个不幸之中,又得了几分万幸的少女,他对此更没有太多想法,他这里毕竟不是什么避难所,没兴趣随随便便往家里带人,一个老仆一个丫鬟就足够了。

将魏伦以及其护院、仆从全部杀光,就可以了,没有解开其身上的绳索,也是为了防止其乱跑,只要留在屋子里,第二天自然会被城卫司发现,听刘松和李铁说现在已经回了家,陈牧心中倒也没有太多波澜,也并不需要那少女认识他,以后向他报什么恩。

外城就是这样。

平民之家朝不保夕。

有钱人家也胆战心惊,要聘请诸多护院武夫,担心强人上门杀人越货。

可以说只有到了内城,才算是一片安宁之地,内城不仅有城主的卫队日夜巡逻,各大家族的护院们也同样会日常巡逻各家的街巷,再加上纷多的武馆、武夫。

一旦出什么事,可以说立马就能将人揪出来。

就像唐全。

一位练肉圆满,掌握了势的人物,比起闵保义也丝毫不差,甚至犯事之后都已经逃到了外城,但最后还是被强行揪了出来。

即使那天遇到的不是陈牧,侥幸多活一会儿,最后必然还是跑不了。

“嗯……”

陈牧想了想,从那一堆银子中,取出了二十片金叶子,用一个小兜装好,然后把其他的金叶子以及近二百两银子重新埋回地砖下面。

然后用箱子将地砖压好,并在箱子里放了三四十两左右的零散银锭和疙瘩。

银子很重。

所以一般有钱人都不会随身携带银子,他们带的一般都是这种金叶子,一片的价值差不多是十两银子,二十片也就是二百两,银子最多让下人身上揣个十几两零用。

陈玥如今在内城,在余家武馆学艺,虽说是通过许红玉的关系进去的,平时的吃穿用度以及药散都由余家武馆提供,但身上总归是需要一些银钱以备不时之需,譬如练功时不小心扭伤了筋骨,那便需要买一些上好的筋骨伤药。

陈牧早前托人给陈玥送去了几十两银子。

那时还是比较贫苦,现在总算稍稍阔绰了些,打算亲自去一趟内城,将这二十片金叶子交给陈玥,免得让她一些情况十分窘迫。

二百两银子看似不少,但实际上,在陈玥那边并不算什么,毕竟余家武馆,能进去习武的,不是余家的嫡系旁支,就是闵保义这样有些地位的外层势力,或者就是那种有万贯家财的富裕人家,几百两银子对他们而言都不过洒洒水而已。

因此也并不担心这点钱会让陈玥有什么麻烦。

简单收拾了一番。

陈牧换上了一身便装,但差刀仍然挂在身边,随后带上金叶子出了门,往内城而去。

也是时隔近五个月,第一次去内城看她,这么长的时间,估计小丫头现在对他的怨念已经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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