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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我啊,最喜欢哥布林了

路灯我啊,最喜欢哥布林了

种花大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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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重生《路灯我啊,最喜欢哥布林了》,是作者“种花大熊猫”独家出品的,主要人物有林陆登佛瑞德,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小说简介如下:哥布林,低端魔物,拥有专属神明祝福,狡诈、学习能力强、生长周期短。天赋为快速进化、超强繁衍、不受强敌关注和轻易保持热情的诸多优点。无论是抓来种地还是打工,只要试用期稍微严厉一点,那么除了淘汰率有亿点高外,做什么工作都异常努力,不需要画太大的饼就能长期保持高度工作热情,几乎不需要休息,实在是异界企业家心中的梦中情工。并且不必担心数量不足问题,因为耗子般的繁殖能力使你在任何魔物森林都一抓一大把,是真正的无尽劳动力。林陆登穿越西幻,更依靠可以登陆现代网络的手机,创办了农场、工场和各种现代化的设施。聘用了大量低薪高能,能完美胜任各种工作岗位的哥布林后,生产效率远远超出了预期,工业的力量破坏了西幻世界的战力平衡。一支由精灵、龙族、魔族、兽族、人类上位者和海珠族愤然组成的大军气势恢宏地抵达时,林陆登率领强大的高科技哥布林军团包围并摧毁了他们的军队。“立刻滚出我的领地,该死的雄性杂碎,我这里已经有足够多的劳动力了,没有你们的工作岗位!而精灵女王,红龙女王,魔女王,兽族公主,还有皮肤白皙的人鱼女王,欢迎你们加入的宴会已经准备就绪!”...

来源:fqxs   主角: 林陆登佛瑞德   时间:2024-07-24 22:15:13

小说介绍

《路灯我啊,最喜欢哥布林了》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林陆登佛瑞德,讲述了​接下来我会跟随你前往你的领地,但如果让我发现你根本没有驯养老鼠的意思,那我一定不会放过你。”“啊,亲爱的阿褐,请放一万个心,我担保安顿下来第一时间就会着手驯养鼠类的事情。”林陆登脸上真是笑开了花,要知道那些仓鼠能很好驯服鹰隼,那就算没有这只褐羽隼他也要多多养几窝。“滴,褐羽隼统御进度50%,当前处于...

第4章 殿下,那一边才是您的封地。

“啁,我绝不相信你,虚伪的人类,你们对鼠类的憎恨甚至大于天灾,每年都在用尽一切办法杀戮它们!

耗费珍贵的粮食去驯养这些玩意,即使你作为王族下令,也不会有人服从的!”

但在思维同步的过程中,褐羽隼也能同样向林陆登表达自己的意见,并且丝毫不相信他的话。

“这一点阿褐你就孤陋寡闻了,或许你接触过的人类对鼠类深恶痛绝。

但高高飞在天空中的你们是无法了解人类获取了足够的生产资料后,能做出多么穷奢极欲甚至荒诞的事情来。

如果不信的话你可以自由探索我的记忆,为了驯养鹰隼,王族有喂养多种肥嫩又美味的驯养鼠类。”

褐羽隼不再废话,而是继续盘旋着盯住林陆登,很快就真在他的思维里发现了一些仓鼠。

这些短小肥胖,因为弱小软萌被饲养在鹰隼眼中足够华丽的窝笼内,还搭配上了相当高档的配套运动器材。

还有一些毛色雪白,皮肤粉红的圈养类小白鼠,在它看来真是怎么看怎么垂涎三尺。

嗯,甚至因此忽略掉了人类驯养这些玩意的真实目的绝不是喂养鹰隼。

“啁,但你似乎也从来不养这些鼠类,我凭什么相信你会为了我去养这些玩意?

大部分人类可是都憎恨它们。”

“啊,都拉扯这么久了,难道你还没有感受到我对你的真心吗?

况且你应该能感觉到我本来也挺喜欢那些软萌的小老鼠,作为一名王子为了你养上几窝是什么难题吗?”

很显然,打动骄傲的往往都是真心,在驯养出来肥胖的仓鼠诱惑下,褐羽隼带着最后一丝怀疑:“在亲眼看到你们开始驯养鼠类之前,我是绝对不会完全信任你的。

接下来我会跟随你前往你的领地,但如果让我发现你根本没有驯养老鼠的意思,那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啊,亲爱的阿褐,请放一万个心,我担保安顿下来第一时间就会着手驯养鼠类的事情。”

林陆登脸上真是笑开了花,要知道那些仓鼠能很好驯服鹰隼,那就算没有这只褐羽隼他也要多多养几窝。

“滴,褐羽隼统御进度50%,当前处于服从状态,可以受主人操控。

但在某种条件下依然可能反水,满足应许条件后将达成100%统御度。

您的力量提高了25%,速度提高了40%,强力爆发能提高到当前最大力量的180%。

你获取了褐羽隼的天赋技能:奇形兵器,爪钩与弯刃精通(初级)。

伴随着鹰眼对天空的掌控力,您的基站覆盖范围提高了方圆100米!”

和麻雀那微乎其微的提升不同,统御褐羽隼后林陆登感受到了自身力量的明显提高。

原本嫩弱堪比少女的细嫩胳膊上现在能若有若无地看到些许肌肉了。

如果再加上强力爆发技能,他相信自己在街头遭遇小流氓斗殴,绝对能算得上一位街头霸王了。

不过也就仅此而己,在这个有奇幻力量的世界,凭这种基础属性提升恐怕永远也比不上佛瑞德骑士这样练成了战斗技能的战士。

同时褐羽隼的部分精神力也成功为手机充能,饱饱的电量还多出了30%的备用能源。

让林陆登可以尽情享受手机网络的乐趣,因此接下来的旅途都过得十分惬意。

在阿褐超强的视力预警下,他们沿途都没有遇到任何危险,不时统御一些小动物充个电。

基于统御目标的上限,这些小动物天赋技能入手后便交给阿褐打个牙祭。

其他时间就是刷短视频玩游戏,骄傲的阿褐也逐渐在糖衣炮弹的侵蚀下开始享受这种不劳而获了。

佛瑞德骑士也表现出了王族护卫该有的谨慎,一路上绕开了所有复杂地形,每次修整的地方也都是守卫齐全的城镇。

再加上有几位看上去就不好惹的随从在,即使三王子的车驾十分华丽,也没有不长眼的贼匪胆敢找他们的麻烦。

就这样不急不缓地赶了七天的路,一行人走出了边陲镇后,看看地图就离目的地不远了。

阿褐在天空中远远看到了一大片坚固红砖砌成外墙的城堡庄园,怎么看都很气派。

林陆登也是忍不住打开了马车的窗户,望着远方的庄园十分满意地对弗瑞德骑士说:“那边就是我的封地钢鬓领吗?

地方虽然不大,但是五脏俱全啊。

没想到我那位大哥还算有点亲情呢,留了一片这么好的领地给我。”

如此轻松快乐的话语让弗瑞德骑士沉默了一会儿,再仔细看了看地图才十分严肃地回答:“很抱歉,殿下,那边的城堡群的位置叫做羚羊领,建国三百年来都是世袭霍恩子爵的封地。

而钢鬓领据我所知,还要在羚羊领再往南一些位置,就是在……”林陆登顺便看了一眼地图,顿时脸色都变了:“啥?

还要过了这里才是老子的封地?

那边不是王国和混沌区交界的地方吗?

听说混沌区的魔物随时都会扩张,一旦被魔物占领了的地方都会被混沌气息笼罩。

这样说那边连地图上都看不到的地方,岂不是随时都可能变成混沌区?”

原身死去的些许记忆突然开始苏醒过来对林陆登发起攻击,合着自己的封地根本就是个坑啊!

而弗瑞德骑士则依然满脸严肃地观察了一会儿地图说:“根据去年秋天划定的边界线来看,钢鬓领应该还有二十到西十里地不属于混沌区。

但这段时间过去,尤其冬天的魔物的活跃期,现在还剩多少不好说。”

借用阿褐的眼睛仔观察之后,发现羚羊领往南还能看到少量区域并没有被黑绿色的混沌气息覆盖。

只要他们走得足够快,或许还能及时赶到,获得那么一丁点的立锥之地……再晚一些这块封地就不属于法兰尼王国了,而以他们现在六个人的战力,想要攻打并占领霍恩子爵的领地简首是以卵击石。

人家可是从开国之初就作为封疆大吏的身份,一首镇守王国南疆的世袭军事家族!

形势比人强,再怎么不爽,他们还是绕开了羚羊领朝目的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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