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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黑水全集小说推荐
陈志恒 著
看过很多都市小说,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白山黑水》,这是“陈志恒”写的,人物陈志恒陈月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重生80年代,白山黑水之间。山上,有淘金客和猎鹿人的传说。水中,有放排人和淘金者的故事。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炮,到处都散发着野蛮原始气息的年代里,有个人决定离开城市,走入乡村,走进大山里。去水中网鱼,到山上挖菜,拿着枪去打野猪,拿着棍子去逗傻狍子……放松下来的时候,就坐下来,喝着桦木茶,看着太阳落。这日子,也挺有意思的。......
来源:tjtsjzddi 主角: 陈志恒陈月 时间:2024-07-28 05:36:35
小说介绍
小说《白山黑水》,超级好看的都市小说,主角是陈志恒陈月,是著名作者“陈志恒”打造的,故事梗概:酱缸用头顶翻掉,不因为什么。糊窗户的塑料布舔个大窟窿,不吃,吐掉,不因为什么。主打的就是一个自由,随心,随性。如果在山上遇到了狍子,多数情况下不会是只有一只,这东西会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目中无人、大摇大摆的做它自己的事儿...
第三十一章、天选猎鹿人
抬枪瞄了一会儿,可能是视线不好,被树丛遮挡的缘故,陈志恒又把枪放下了,动作平缓从容,一点也不像他要打狼的时候那么紧绷。
这可是狍子,能和狼一样么~
在东北,动物的名字虽然作为名词,但却经常客串到东北语言系统中的形容词和动词中。
老虎是山中一霸,什么都能做,什么都敢做,所以对那些说话做事好像从来不做准备也不考虑结果的莽撞之人,东北的形容是:你虎啊!
熊瞎子欺软怕硬,面对体形比自己小的任何物种都是一副上位者的姿态,包括同类的幼崽,所以以权利以武力胁迫他人,抢夺物品就被东北人形容成:熊了人家东西了。
东北狼不以利爪为胜,体型虽小却进化出一副狼类同胞中绝无仅有的好牙口,能把一块大骨头吃的比狗还干净,于是就有了东北人口中的:吃东西咋那么狼呢。
至于狍子,它单独列出一则,与山炮并列。
傻狍子。这也是一个充分利用动物特点,演化而成的形容词。
重点就突出在这个“傻”上。
……
狍子是食草动物,并不危险,但很烦人,经常会无理由的闯入人类生活的区域,然后什么也不因为,就那么大肆破坏一番后,就走掉了。
就连野猪和熊瞎子进村都是为了找吃的,狍子就不会这样,它就是只是傻,仅此而已。
把篱笆杖子撞翻,不因为什么。
踢路过的狗一脚,不因为什么。
酱缸用头顶翻掉,不因为什么。
糊窗户的塑料布舔个大窟窿,不吃,吐掉,不因为什么。
主打的就是一个自由,随心,随性。
如果在山上遇到了狍子,多数情况下不会是只有一只,这东西会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目中无人、大摇大摆的做它自己的事儿。
如果有人开枪,狍子受到惊吓,尾巴下面会嘭的一下炸毛儿,上大下小,像是一朵爱心一样,它这么做有什么用呢?
没有。
它尾巴炸毛之后,在雪地里一蹦一跳的,就更显眼了。
如果枪声响了,狍子没被打中跑掉了,不用担心,它跑不出多远就会自己停下,悠闲的吃点树叶子,然后……
原路走回来。
是的,走回来。
它会探头探脑的从树后伸头观察,看看刚才什么玩意儿嘭一声那么响。
然后,树后会探出第二个狍子脑袋,第三个狍子脑袋……
这时候,再开一枪,嘭!这枪命中了,倒下一只之后,余者四散奔逃。
逃个二十米三十米,逃到另一棵大树后,不逃了,意思意思算了。
你都打到一只了,你还继续打我干什么!
狍子,大概是这样想的。
所以,在山上,偶尔会看到这样离奇的一幕:一个猎人一枪放倒了一只狍子,剩下的几只狍子就在不远处吃树叶,猎人走过去处理狍子,那几只吃树叶的就过来看热闹,张嘴啃猎人的脑袋瓜,把帽子啃的湿了吧唧的。
猎人抬手又是一枪,又倒下一只,剩下的狍子这回知道跑了,它纵身一跃!
直接进坑,挣扎不止。
猎人动了恻隐之心,上去把它抱出来,狍子安静顺从,像是有灵一般。上来之后照着猎人脑袋又啃了一口,然后叼着帽子跑了。
猎人留在原地脑袋冒烟,猛拍大腿,破口大骂。
这就是傻狍子,传说中的东北神兽!
……
陈志恒抱着枪,小心的踩着雪,绕开到另一个角度,看到了树后的狍子,这东西看起来像是没有角的鹿一样,但是体表的毛发是浅黄色和棕黄色的,而且发质散乱枯黄如同野草,十分彰显凌乱散漫的个性。
怪不得,没有买卖狍子皮毛的生意啊……
陈志恒缓缓的抬起枪,对准了树后的傻狍子,正要扣动扳机,狍子突然看到了他。
“呵,傻狍子。”
足足和陈志恒对视了五秒之后,傻狍子好像才意识到:对面这个两条腿的,好像不是同类!
然后一个羚羊飞跃,整个狍子原地起跳空中转体,屁股上嘭的一下炸起一朵白毛,笨拙不堪的跑掉了。
陈志恒也不气馁难过,反而背着枪,伸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一步一步的朝那边走过去。
邦邦的敲了两下树枝,陈志恒看到某山树后来回的晃动枝丫,果然,一转过去,那傻狍子就在那吃呢。
这连二十米也没有啊,我还高看你了!
这一次,陈志恒没有了玩闹的想法,抬起枪口,对准自己不过十几米远的傻狍子,扣动了扳机。
嘭!
傻狍子缓缓倒地,再起不能。
陈志恒走到狍子身边,看着它躺在雪地里的样子,不禁喃喃自语:“到底是怎么活这么大的呢,到底因为啥不灭绝的呢?”
摇摇头,搞不清楚,太难懂了。
枪一晃放到肩后,陈志恒伸手去抬狍子,这时候他才后悔,刚才不该玩心那么大,最开始就应该直接开枪才对,这一耽搁,要抬着这东西多走挺老远。
“小东,来,别瞅着,帮把手。”
把狍子直接拖到了爬犁上,这头狍子大概也有个80斤上下,是头雄的。
伸手摸了一下狍子头顶的地方,有角,入冬的时候刚脱落的。
“哥,这回真行啦!你这枪法,真是那个!”
小东诚心称赞他大恒哥,从他见陈志恒有枪以来,这两趟上山,一共五发子弹,就干掉了四头猎物,命中率百分百,爆头率百分之80!
“神枪手啊哥,你在哪练的啊你。”
“在哪练的不重要。”
陈志恒还能说是上辈子在老林子里练出来的么,只能岔开话题道:“有枪,没东西打,那不还是扯淡。这两趟上山,这么轻巧就得着收获了,小东,是真亏了你呀,你这点子是真好!”
不是陈志恒胡扯,这次的狍子也好,狼也好,上次的野猪也算上,甚至连那只到手了又丢了的兔子都算上,仔细一想,还真就没有一个是让他发现的!
他这个老猎鹿人的丰富经验,和小东这豪横的新手运气相比,真的是不值一提,啥也不是。
这让陈志恒不禁有点自我怀疑:不能我自己来了,结果真就啥也整不着,空手回去吧!
不能不能,那绝对没这么扯的事儿!
“哥,你摇头干啥,你瞅着猎物了!是吧!搁哪呢!”
陈志恒:…………
我能瞅着个屁,你小子,专挑人肺管子扎刀!
“回家!”
“啊?不打了啊?”
“这车上都200来斤了,再打咋放,这还不够啊,你还真以为那么容……”
“诶哥!那儿,那有个兔子洞!”
陈志恒:……
莫非……
小东还真是个天选猎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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