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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纵横天下小说
失落叶 著
来源:cd 主角: 充彩文国娅梓 时间:2023-09-19 20:02:38
小说介绍
小说《网游之纵横天下》是由网文作者“失落叶”所著。本文精彩内容主要讲述了:当我将84枚银币全部捡起来的时候,那群在远处守望BOSS的玩家也走到了跟前,甚至很多开始对我虎视眈眈,毕竟,每个BOSS第一次被爆时爆出极品的几率是百分百的,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再减半,以此类推。我瞥了他们一眼,最高的也只有8级,还拿着锈迹斑斑的铁剑,这样的菜鸟,说实话我根本就不放在眼里!于是,我扬了...
第11章
《网游之纵横天下》中的人物设定很饱满,每一位人物都有自己出现的价值,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同时引出了充彩文的故事,看点十足。《网游之纵横天下》这本连载中网游之纵横天下,丁舒升,游戏体育,网游小说目前更新到了最新章节第一千一百七十三章 淡淡甜味(大结局),已经写了458.7万字,喜欢看游戏体育、网游 而且是游戏体育、网游、大佬小说的书友可以试试。
一、作品介绍
《网游之纵横天下》小说是网络作者失落叶的倾心力作,主角是充彩文。主要讲述了:小说《网游之纵横天下》是由网文作者“失落叶”所著。本文精彩内容主要讲述了:当我将84枚银币全部捡起来的时候,那群在远处守望BOSS的玩家也走到了跟前,甚至很多开始对我虎视眈眈,毕竟,每个BOSS第一次被爆时爆出极品的几率是百分百的,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再减半,以此类推。我瞥了他们一眼,最高的也只有8级,还拿着锈迹斑斑的铁剑,这样的菜鸟,说实话我根本就不放在眼里!于是,我扬了...
二、书友评价
这作者写小说都是舔狗人设嘛?是的话就不浪费时间看了…
09年的书不好意思,很好了
我比较喜欢七星灯做主角,该霸气霸气,该软就软,该隐忍就忍,能屈能伸,也有能力,专情,只是没有主角光环,所以注定被主角压制
三、热门章节
第三百六十四章 冰火之盾
第三百六十五章 破城
第三百六十六章 暗黑龙
第三百六十七章 黑暗星雨
第三百六十八章 绝对惊喜
四、作品试读
但是,前期玩家的装备毕竟不行,很多人也只是穿了一双白色靴子,或者一条粗糙护腿,防御超过20的人都少见,所以即使是剑火讲求了配合,但是一人拿接二连三的被黄金史莱姆之王秒掉近战的人。
而且,BOSS的毒素攻击拥有溅射效果,杀伤力大幅度增强,很多剑火的玩家压根没有接近就直接被秒杀!
但是BOSS的气血一直在减少却是不争的事实。
眼看BOSS的血条已经快要到底,我心中不由天人交战,出去抢装备,还是看着他们把这个原本属于我的BOSS干掉?
说实话,剑火的人看起来没有那股戾气,可以感受到他们队员之间的友谊,绝不是傲世那种乌合之众,所以,我对剑火的感觉还算不错。
不过,就算不错,他们毕竟间接抢了我的BOSS……
正在我犹豫的时候,惊变忽生!
“吼吼!”
一声惊天怒吼,史莱姆之王在倒下之前忽然浑身金光大盛,身形猛然涨了近一倍!
顿时,剑火龙魂大惊失色道;“小心!这BOSS似乎变异了!”
剑火刑天怒道:“怎么那么倒霉,打了第一个BOSS就遇着变异!”
说时迟那时快,黄金史莱姆之王猛然一声怒吼,忽然一道金光犹如波浪般的向周围荡开,“呼”的一声居然形成了一道凌厉的冲击波攻击!
“嚓嚓嚓……”
一阵响声之中,整片剑火的玩家在这冲击波下纷纷中招,几乎每个人的头顶上都冒出了200点伤害的数字!气血少的人则直接被秒掉,即使加了体力的血牛依旧被干掉三分之一左右的气血!
这还没有完,随着黄金史莱姆之王的怒吼,第二波金色冲击波再次袭来!
剑火龙魂大惊失色,无语道:“靠!咱们踩到铁板了!”
剑火刑天亦是一脸无奈:“命中无时莫强求,我早说了抢怪是不对的……”
“靠……”
随着两声惨哼,剑火龙魂和剑火刑天齐齐被秒杀!
接下来便成了单方面的屠杀,剑火的人在第四波黄金史莱姆之王的洗礼下已经全部阵亡,但是这史莱姆之王好像玩得很HI,居然没完没了,紧接着又是第五波,第六波……直到第N波,我已经数不上了……
不过,我有的是耐心,只是在安静的等待,我藏身的一棵大树为我挡去了所有的伤害,所以虽然距离黄金史莱姆之王只有咫尺,但是我却安全的很!
远方,一大群玩家远远的看着这个超级BOSS发威,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连剑火那样的NB团队就全军覆灭了,更何况是闲散玩家?
近十分钟的时间,BOSS终于停息了怒吼,全身的金色光芒也猛然黯淡下来!
大概是因为比较近的关系,我居然得到了一条战斗信息!
“叮~!”
战斗提示:黄金史莱姆之王狂化状态结束,进入虚弱状态,防御降低50%!
……
我大喜过望,机会来了!高潮之后的虚弱,才是取他性命的时候!
于是,我毫不犹豫的从丛林中跃出,微光战斧凌空飞舞下来,只听得“噗嗤”一声,史莱姆之王的头顶便被破开了一个巨大的血口!
“346!”
超过三百的伤害数字让我陷入狂喜之中,虚弱之后的史莱姆之王已经完全变成了一摊肉泥,虽然毒素攻击依然犀利,但是我已经吞下300的红药水,直接强行上了!
远处的一群玩家纷纷惊讶,很多飞快奔跑过来,边跑边大喊:“这小子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赶紧上啊,不然就来不及了!”
在这些人的喝喊声中,我猛然一拉斧头,顿时在黄金史莱姆之王的头顶上再次破开一个大洞!一瞬间,BOSS巨大的身体猛然崩塌下来!
“叮~!”
系统提示:恭喜你,你杀死了BOSS黄金史莱姆之王,获得经验50000点,声望+300!
……
直接升到了12级,而且,在黄金史莱姆之王的尸体下,我清晰的看到爆落了两件装备!
飞快上前,赶在那些人到来之前,我直接将两件装备捡了丢进包裹,紧接着翻了翻尸体,没有其余的东西了,就还有一堆金钱!
居然有几枚泛着金光的钱币!
金币!这个BOSS直接爆出了金币!
数了一下,一共是12枚金币,还有为数不少的银币!
银币有不少都陷入了草丛之中,害的我抠了老半天,若不是本着颗粒归仓的原则,我肯定是不会要这些银币。
当我将84枚银币全部捡起来的时候,那群在远处守望BOSS的玩家也走到了跟前,甚至很多开始对我虎视眈眈,毕竟,每个BOSS第一次被爆时爆出极品的几率是百分百的,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再减半,以此类推。
我瞥了他们一眼,最高的也只有8级,还拿着锈迹斑斑的铁剑,这样的菜鸟,说实话我根本就不放在眼里!
于是,我扬了扬微光战斧,道:“怎么?想要分一杯羹吗?”
被我这么一说,那几个玩家立刻有些犹豫,其中几个便摇头离去。
而这时,忽然又一伙人来到,赫然是剑火的几个人!
这次剑火并没有来多少人,只有四个,其中包括剑火龙魂和剑火刑天,另外的一个则是叫做剑火鬼炙的玩家,名字显示着他是一个10级的暗黑法师!
暗黑法师!居然是隐藏职业!
不过,最让我惊叹的却是跟随剑火龙魂来的另一个人,居然是个叫做“紫韵儿”的女玩家,10级牧师!
紫韵儿穿着一件乳白色的法袍,似乎是白色装备,这个紫韵儿,相当之美,与凌雪相比,少了几分灵气,却又多出几分成熟之美!因为,这个女玩家看相貌的话,应该在25岁左右,而凌雪则了不得20岁。
我的目光在紫韵儿身上大约停留了三秒左右,然后便看向其他人,这让剑火龙魂等人颇为意外,而紫韵儿亦是微微一张小嘴,似乎很惊异于眼前这年轻人的目光居然会如此的清澈!
剑火龙魂看了一眼地上渐渐消失的黄金史莱姆之王尸体,不由摇头笑道:“兄弟,这个BOSS是你杀掉的吧?”
我点头,直认不讳道:“没错,这个BOSS的第一刀是我砍的,最后一刀同样是我砍的。”
我的话无疑表明,我并没有抢怪。
剑火龙魂也很爽快,笑道:“那我们就恭喜你一下了,对了,打到什么装备没有?如果有你不想要的装备,是否可以优先考虑出售给我们?我们会……按照目前市价的两倍来交易!”
我狐疑的看了他一眼,剑火龙魂这才笑道:“对了,忘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龙魂,这几位都是我的朋友,刑天、鬼炙和紫韵儿,我们是一个战网上的同伴,从月恒一起转到了灵恸,不为别的,只是想要寻找没落的辉煌,而我们的组织叫做剑火,现在拥有一百多号人,当然,核心人物就是我们四个!”
我笑了笑:“原来,你们彼此都不认识?”
龙魂忽然笑道:“我们分布在大江南北,只是通过电话而已,我和刑天在东北,鬼炙在上海,而你身边的这位美女紫韵儿,她住在苏州……”
“哦?跟我一个城市?”我微微一惊讶。
紫韵儿也是一惊,望了我一眼,却也没有说什么。
龙魂道:“这位朋友,既然你能在剑火和傲世手底下抢到这个BOSS,这足以说明了你这个人不简单啊,是否愿意跟我们交个朋友,从此以后一起打天下?还有,我们至今不知你的庐山真面目……”
我这才想起来,自己的名字一直是隐藏起来的,显得我好像真的是个高手似的……
于是,我马上把名字展示出来。
“轻狂书生……”龙魂念叨了一句,哈哈笑道:“有意思的名字,对了,你看看BOSS爆出了什么装备吧,可以的话,你当场选择未来发展的职业好了,然后不想要的装备,我们会高价购买!”
与此同时,龙魂对我提出了加入好友的要求,我便点击确认,紧接着,刑天和鬼炙也加了我好友,而紫韵儿则默默的站在一旁,我便主动对她提出了好友请求,结果她抬头看了看我,忽然俏脸一红,便接受了邀请。
打开包裹,看了看两件装备,其中一件是一把弓,另外则是一件铠甲。首先,看了看铠甲的属性--
【荒野黄金铠甲】(青铜器--铠甲)
防御:50
力量:+5
需要等级:14
(未鉴定)
……
我微微一惊,铠甲尚未完全鉴定出来,但是现有的属性已经相当牛叉了,若是鉴定一下,属性再有提高的话,那绝对是超级极品装备了,而且还是青铜器,超越了黑铁器的品阶,这可能是《灵恸》里出的第一件青铜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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