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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连载中的都市小说《逆袭1982》,热血十足!主人公分别是吕律陈秀玉,由大神作者“吕律”精心所写,故事精彩内容讲述的是:眼看着出口处有丝丝青烟冒出,外出乱飞的黑蜂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大,吕律识趣地退到更远的地方观察。这种时候还呆在蜂群飞舞的范围,很容易就会被蛰到。它们这种受到强烈刺激的应激反应,需要稍稍冷静。黑蜂乱飞数分钟后,渐渐地,受到草锅盖中吕律涂抹的蜜汁吸引,开始有黑蜂飞落草锅盖中,努力的吸食着上面的蜂蜜...
第43章
不管怎么样,人和狗都没事,就是最值得庆幸的。
眼看临近中午,吕律起身,将棕熊内脏取出挂一旁的树枝上,轻轻说了句:“感谢山神爷。”
今天在这里,若是没有这么个有利的地儿,几乎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在山里狩猎,讲究天时地利人和,还有玄而又玄的运气。
说实话,猎人,是个很吃运气的职业,生死,往往拼的就是刹那。
有些时候,有的东西,真的不得不信。
他取了熊鼻子和波棱盖,领着元宝和三条狗崽踏上回程。
至于熊肉,暂时就丢山里。
动物们都很敏锐,往往对于猛兽的气味非常敏感,面对熊霸这种强大存在,短时间内,一般的动物不敢轻易靠近。
回到地窨子,吕律先烧了水,将熊胆放在水中蘸烫好,找了颗钉子钉在墙壁原木上,挂在上边阴干着。
至于熊鼻子和波棱盖,被他找了块石片担着,放在土灶用黄泥和石头糊成的过火管道上干焙。
简单做了点饭菜填饱肚子,他现在只想好好睡上一觉。
洗了脸脚,翻身上床,拉开被子捂着,吕律很快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得很长。
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有了这番补充恢复,吕律总算觉得自己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
打开地窨子小门朝外面看了看,发现昨天晚上变天了,此时正下着毛毛细雨,一下子阴冷了很多。
这样的雨,往往会持续几天。
但熊肉还在山沟里呢,必须得弄回来。
虽然阴冷,但总的来说,温度还是提升了不少。
现在不像冬季,打到的猎物直接埋雪里,就能保存很长时间,不用担心变坏。
像现在这样阴冷的天气,也能摆上几天,但天一放晴,要不了多长时间就开始腐臭。
在这段时间里,几百斤肉,他不可能消耗得了,弄一部分用来焅油,一部分喂狗,自己再留下个熊掌和一些熊腿肉吃上几顿得了,至于其它的,叫人送到秀山屯,给陈秀玉、王德民和段大娘家送一点,其它的也分一些给屯里的人做做人情。
留下元宝看家,吕律穿了大衣,带上狗头帽,取了弹弓和一些泥丸装兜里,将侵刀往挎兜里一放,挂在肩上,朝着秀山屯走去。
不赶时间,这毛毛雨短时间也不会淋湿衣物,倒是一路过去,遇到小动物,可以打打。
他就这么朝着秀山屯的方向,在山林里溜达。
走了好一阵,也只遇到一只灰狗子,被他打了下来,另外惊飞出一只野鸡,扑棱着翅膀飞远,没给他机会。
在他绕到秀山屯后山的一条小道上后,他准备顺路进屯,刚下去没多远,听见一阵狗叫,没多大功夫,小道上有两人,牵着三条狗迎面上来。
一个扛着斧头牵着狗走在前面,另一个块头很大,很壮实,扛着节双管猎枪跟在后面。
这种类型的双管猎枪,采用中折式装填的原理,是一种有两根枪管的枪械,可分为水平排列或上下排列,每次能装填两发子弹。
那人扛着的枪,枪管就是上下排列的。
双管猎枪的容错率高,毕竟一次可以射击两发子弹。
当然了,也能分别射击两次。
平时打猎,用的是霰弹,遇到大型猎物时也能使用大口径的独头弹加小霰弹的特殊子弹。火力相当强劲,足够一枪轰掉半个棕熊头。
只是,后坐力比一般枪械要大得多,力气小的人很难正常使用。
吕律不认识两人,印象中在秀山屯就没见过。
他侧身让到一旁,两人牵着狗来到近前,没有立即走过,而是停了下来。
“爷们,打猎呢?”牵着狗的男子笑呵呵地扫视着吕律,最终,目光落到吕律手中拿着的弹弓:“弹弓……你这弹弓做得挺别致啊,叉子不错,能打准,能打死吗?”
吕律制作的这把弹弓,这些日子,一直随身携带,使用的次数多了,表层已经包浆,火琉璃好看的色泽和纹路显现出来,确实挺好看。
这要是放在后世,在弓友群里,那绝对是能显摆的好东西。
不过,吕律听着这话,感受到的是满满的鄙夷。
在这不禁枪的年头,自己这弹弓确实上不了台面,在大部分人眼中,那就是小孩的玩具。
他的目光,更多的是停留在那把双管猎枪上。
这枪弄得非常漂亮,装饰有很精美的花纹,崭新,不是普通民用枪,应该是从国外流入,在后世,绝对是藏品级的存在。
在这年头,这枪的价格很高,拥有者往往是很爱出风头的人,这人不是普通人家。
吕律二十多岁的身体,却是有着几十年生活经验的人,心思沉稳,对于这样的话语,很无所谓。
各过各的日子,各有各的招,有枪不代表就能,弹弓也能有大用。
他淡淡一笑:“我到秀山屯找人,顺道随便转转。”
“有没有什么收获?”牵狗那人笑盈盈地问道。
“就一把破弹弓,能干啥,这有啥好问的?难道还能打熊打野猪,别浪费时间,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今天非得干个大货,让那群瘪犊子见识见识,赶紧走。
平时老是吹你的狗有多厉害,今天要是连个像样点的猎物都找不到,我揍死你小子!”扛枪的男子脾气很冲,都不正眼看吕律一眼,催促着同伴上路。
牵狗的男子看同伴瞪着自己,讨好地笑笑:“马上走,马上走。翔哥,这事儿包在我身上。”
他也不再理会吕律,牵着狗匆匆上前。
看着两人顺着山道往高处林子里走,吕律看了看两人,直摇头。
那三条狗,吕律瞟了一眼,以他的标准来看,也就是领头的青狗还有点样子,至于其余两条,也就是块头大点而已。
还有,扛枪那人,枪崭新,都不知道熟不熟悉性能。
一个为了显摆,一个为了迎合,就这样的搭档,怎么看,吕律都觉得有些不靠谱,吕律甚至怀疑,他们究竟打没打过狗围。
他懒得管这闲事儿,顺着小道,快速朝山下的秀山屯走去。
隐约中,他听到牵狗那人说道:“翔哥,我本来还想撺掇他一下,让他跟着咱们去打猎,引个路啥的,咱们对这片地儿不是很熟悉,有他会方便很多,找到猎物了,也正好让他见识见识翔哥你的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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