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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大咖“逍遥小师叔”大大的完结小说《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是很多网友加入书单的一部古代言情,反转不断的剧情,以及主角陆天明周世豪讨喜的人设是本文成功的关键,详情:站在窗口瞧百花楼姑娘们抠鼻屎,也是雷打不动的事情。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单纯得觉得快乐而已。只有在这里的时候,陆天明才感觉到上天的公平...
第31章
《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是一部引人入胜的小说,作者逍遥小师叔以其独特的叙事风格和精彩的情节构思征服了许多读者。这部玄幻、穿越、系统、小说已经连载至第537章 谈缘不谈钱,总字数超过117.5万字,堪称书荒时的救星。如果你正在寻找新书推荐,那么《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绝对不容错过。
书友评论
我很想问,金手指不是代写书信拿经验么?你多久没写了?打了几百年的架了,忘了?不练级了?偏了点吧。。。。。开局一支笔,,可笑。
看着不错,但是看到中后期的时候发现有个问题,凡是跟主角有接触之后没死而且关系好的配角,修练突破的都非常快,主角系统开挂都赶不上,这就有点假了
啥情况?刚评价个好评,然后看评论区别人的评价100张之后,是作者把号卖了,换人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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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阅读
“行,我明天换个房间。”
“再好不过。”
......
陆天明总算过了几天清净日子。
北枫换了屋子。
墙壁上的灰不会再莫名其妙掉一地。
每天除了捯饬汤药。
站在窗口瞧百花楼姑娘们抠鼻屎,也是雷打不动的事情。
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单纯得觉得快乐而已。
只有在这里的时候,陆天明才感觉到上天的公平。
多少有钱人一掷千金争夺的女人。
实际上跟街头的乞丐没什么两样。
情意绵绵握着的小手,指不定摸过什么脏东西。
既然大家都脏,那就是公平的。
这天清晨。
北枫从车马部定平署牵来两匹骏马。
北枫的是黑色。
陆天明的是白色。
膘肥体壮,外形比马老弟出彩的多。
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救主。
“这马,当真送我?”
出了县城,两人游玩般在路上晃荡着。
“嗯,让你也体验体验马夫的快乐。”
北枫拍了拍胯下良驹。
马儿“咴儿咴儿”欢快叫着,当真通人性。
“它叫什么名字?”陆天明指着自己的白马。
“小白龙。”北枫答道。
“那我岂不成了唐僧?”陆天明笑道。
北枫疑惑望过来:“唐僧是谁?”
“一个不近女色的和尚。”
“那不正好?”
陆天明翻了个白眼。
双腿一夹,骑着小白龙在官道上撒欢。
他早就想拥有一匹自己的马。
这样有空的时候,可以愉快的到处走走看看。
北枫看着一袭白衫的飘逸背影,心情澎湃,急忙纵马跟上。
今天,也是县衙捕头闵昌高升的日子。
去到郡上,就是给知府大人办事了。
虽然捕快和府卫做的事差不多。
但身份天差地别。
闵昌骑着高头大马,马脖子上挂着大红花。
他身边簇拥着十来号人。
穿的不是官服。
都是裤腿上裹了行缠的江湖人士。
“朱大人,谢谢您这么多年的栽培,我闵昌没齿难忘。”
闵昌跨在马上,冲身旁的县太爷抱拳行礼。
朱冠玉,定平县只手遮天的人物。
年过四十,但精气神饱满。
跟他的名字一样,长得一脸正气剑眉星目。
朱冠玉轻拍闵昌肩膀:“到郡里好好干,以后还得指望你在知府大人面前美言几句。”
“大人说笑了。”
闵昌嘴上谦虚,但表情多少有些张扬。
朱冠玉蹙了蹙眉,寒暄几句后,挥手跟闵昌告别。
等闵昌的人马消失。
朱冠玉下马上了城楼。
箭楼上站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
“老师!”
朱冠玉上前恭敬行礼。
“穿着官服,就叫知府大人。”老人双眼浑浊,遥望闵昌离开的方向。
“是,知府大人。”
老人转身看着自己的学生。
“自己捅的篓子,自己处理,你的人,不要麻烦其他人出手。”
“没有回旋的余地吗?”
“呵,回旋?你以为齐百春,真就只是一个六品的主事?”
“学生当然知道齐百春曾立下奇功,但培养一个人才,不容易。”
“人才?连你都不放在眼里的人才?”
“屠狗辈有屠狗辈的陋习,可他做事,利索。”
“呼。”老人呼出一口气,“冠玉,有个词叫身不由己,上面怎么吩咐,我们就怎么做。事情要办,命也要卖,抢回账本是功,当赏,但是对齐百春下死手,从他拔刀的那一刻,就已经是死人了。”
定平县的土皇帝眼中闪过一抹兔死狗烹的黯淡。
沉吟片刻,他将乌纱取下交与老人。
“学生明白。”
闵昌一行人在官道上疾驰。
两个时辰后,下马整顿。
路边有煮酒的摊子。
冬天喝一碗滚烫的黄酒,不比一刻春宵差多少。
小说《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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