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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全文阅读激活系统后,我带全家逆天改命
利小晚著《激活系统后,我带全家逆天改命》是作者 “利小晚”的倾心著作,姜宁陆钊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她刚穿越过来,就听到外面嘈杂的惊呼声。根据外面七嘴八舌的议论声,她很快就弄清楚了自己现在的处境,她貌似穿书了。开局准新郎跑路了?她转身改嫁那个全村避之不及的乡野男人。 就在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们的婚姻时,她意外获得了一个逆天的系统商铺。 从此之后,他们夫妻两齐心协力,发家致富,让之前看不起他们的人啪啪打脸!...
来源:ffsjzddi 主角: 姜宁陆钊 更新: 2023-12-30 22: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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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简介
小说《激活系统后,我带全家逆天改命》,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姜宁陆钊,文章原创作者为“利小晚”,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说只要拿着信物去找他,只要不做危害国家和人民的事情,只要他能做到的,他都会答应。这个信物的分量可想而知有多重。姜宁忽然想起一件事,很多年后,姜柔好像就是结识了一个很重要的人物,靠着这层关系,顺利拿到留学名额和沈墨一起出国留学的。不仅如此,她还顺利的开办了自己的公司,总之过得顺风顺水,赚了很多钱,简直...
第11章
精选一篇小说《激活系统后,我带全家逆天改命》送给各位书友,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姜宁,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小说作者是利小晚,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激活系统后,我带全家逆天改命目前已写277568字,小说最新章节第89章 大结局,小说状态连载中,喜欢连载中小说的书虫们快入啦~
书友评价
超级好看(♥∀♥),看到结局,感觉还不够看?,怎么一下子就没有了,很值得看的一本书?
能不能多更点,更快点,
70年代写得跟50年代似的,作者一点常识都没。 而女主真是年代版的“普信女”,没本事又自以为是[吐][吐][吐],女主穿书看过全书剧情有先天优势,带金手指商城,却把生活过得这么穷逼的人也是真的废物!
求多更新!!更新太慢也太少了
这本小说写又不是四五十年代,很快就恢复高考了,那时候买卖应该不会赚那么少,怎么可能就做赚五毛,两块多,不可能,绝对不止
作者大大码字加油,不够看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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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试读
姜有田说起了往事,曾经他也是参军过的,不过是个军医。
他在部队里救了一个老首长的命,为了感激他,老首长就给了他一个信物。说只要拿着信物去找他,只要不做危害国家和人民的事情,只要他能做到的,他都会答应。
这个信物的分量可想而知有多重。
姜宁忽然想起一件事,很多年后,姜柔好像就是结识了一个很重要的人物,靠着这层关系,顺利拿到留学名额和沈墨一起出国留学的。
不仅如此,她还顺利的开办了自己的公司,总之过得顺风顺水,赚了很多钱,简直风光无限。
这个大人物中途好像被下放过好几年,貌似就是接下来的几年。后来平反了才恢复了自己的地位。
所以姜柔也是后来才得到的那些好处?
姜宁记得他好像姓秦。
“爹,你救的这个老首长姓什么?”
“秦。”
得了,应该就是这位了。
原著里,姜柔肯定拿到了信物。那他们也太忘恩负义了,拿到了信物,依靠这层关系过得顺风水顺,却对原身那么绝情。
这男女主,都不是好人啊。
就是这个秦姓有点熟悉……
对了,她那个过世的婆婆好像也姓秦,不过肯定是没有关系的。
陆钊可没有说秦家有什么大官,他娘也只是说曾经的秦家是一般还可以的普通家庭。
“爹,这信物您别给出去,您自己留着用。”姜宁直接的说。
姜有田点头:“爹不给。我给你留着,你将来若是有需要就拿去用。”
“我也用不着,您自己留着就行,不能给其他人。”姜宁不怕他认为自己对亲人薄情寡义,反正她就是不让他们占便宜。
姜有田被她这孩子气给弄笑了,“放心,爹不给。我心里清楚着呢。”
她爹就是清醒,姜宁放心的笑了。然后她就去帮他处理药材,这些药材姜宁都认识,原身学过,她处理起来也很上手。
姜有田也趁机给她讲很多中医知识。
很快就要到吃午饭的时间了,姜有田让她去做饭,给陆钊送去。
“昨日的野猪肉还剩不少,你做一些,给钊子送去。他就带着一些红薯,能顶什么,还是要吃点荤的才行。”
姜宁也是这么想的,就几个红薯,的确不顶饿。商铺里的好东西不能众目睽睽之下拿出来吃,但野猪肉可以啊。
现在谁不知道他们家有野猪肉。
姜宁立刻就去烧火做饭,做的是玉米高粱饭。
玉米糁加一些高粱米,提前用温水浸泡好,捞起来放入罐子,每一斤粮食加三斤多的开水,用大火蒸半个小时,然后停火十分钟,再加大火蒸十分钟。这种方法蒸出的米饭,每一斤可以蒸出五斤多。
这是这个时代普遍通用的一种粮食增量法。
除了这种增量做饭方法,还有很多种,都稍微有些复杂。但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基本上都掌握了这些技能。
现代那种直接把米饭放进电饭锅就煮的方法,对这个时代来说简直太浪费了,会被骂死的。
姜宁做的米饭还是很奢侈的,虽然没有大米,但是有玉米糁和高粱米啊。要知道大家伙中午,基本上都是吃点红薯,或者一个粗粮窝窝头就很不错了。
更穷一些的,直接不吃。吃杂粮饭,那都是奢侈。
蒸米饭的时候,姜宁就去做菜。
浸泡过,又焯过水的野猪肉拿来切成片,土豆切成小块,放在水里一起炖。炖的时候,姜宁放了一点白芷去腥,她爹是大夫,家里正好有白芷。
其他调料,就放了一些酱油、盐,还有两根切碎的干辣椒。
什么八角香叶,姜和大蒜,还有味精花椒,对不起,没有。顶多就是在出锅的时候,撒上一些葱花。
不过倒是可以买……
姜宁看了一下商铺里的调料,买了一点花椒面和味精,偷偷的加了一些进去,增加一点鲜味麻味就够了。
要是做得太香,她担心到时候大家都来围观陆钊的饭菜。
饶是如此,她炖出来的土豆野猪肉,味道也十分诱人了。
姜有田直接咂吧着嘴巴走进厨房,“闺女,你做了啥,那么香?”
“土豆炖野猪肉。”姜宁笑着回答。
姜有田顿时就感觉饿了……
然后他守在灶前帮她烧火,实则是为了等开饭。
姜宁接着又迅速炒了一大碗青菜,青菜用水炒的,快出锅的时候,加了矿泉水那么一小瓶盖的菜籽油。
姜有田张了张口,实在是忍不住询问,“闺女,你给钊子做饭,都是这样?”
“哪样?”忙碌的姜宁听不懂的反问。
“就是一次放这么多油?不是爹心疼油啊,你之前在家也没这么浪费啊,当然你想吃可以使劲吃,可是钊子知道你这么舍得吗?这油一年到头就那么几斤,你这样造,爹担心你很快就没得吃啊。”
要是炒一个菜就放这么多油,一两个月就能吃光,剩下的十个月咋办。
当然可以用钱买,可是花钱的地方太多了。要买粮食,买布做衣服,买一些生活用品,还有一些人情往来,还要留一部分过年过节……
这钱是怎么都不够用的。
以后他们还有孩子,孩子要上学,要吃饭,要开销,又是一大笔钱……
姜有田第一次反思,自己会不会把这丫头宠坏了。但是她之前也没这么浪费啊。
这一瞬间,他甚至盘算着要如何去多挣点钱来养她了。
姜宁知道自己用的油是多了那么一点,可是没想到,在他们眼里竟然用了那么多。
她的观念果然还没彻底改过来,毕竟她已经非常克制的在用了。
这么一大碗青菜,按照现代的量来说,就是三个一般盘子的量。三盘子青菜,用那么点油,真的不多啊。
再少就感觉吃的是水煮青菜了,其实好像也没差别。
“爹,您说的对,我下次注意点。”姜宁深刻反思的说。
但她下次还这样。
她有系统商铺在手,真的不想让家人都吃得太清汤寡水了。而且这已经很寡啦。
姜有田看她这么懂事,反而感觉愧疚。是他没本事啊,让闺女一直吃苦,想多吃点油都小心翼翼。
“你用吧,爹有钱,爹给你买!”他豁出去的说。
再苦再累,也不能苦了孩子啊。
不就是吃点油,并不奢侈。
可是当饭菜摆上桌的时候,看到姜宁拿出的几颗鸡蛋,他突然就沉默了。
姜宁在蒸饭的时候,顺便丢水里几颗鸡蛋一起煮熟。
“爹,您吃个鸡蛋。我去给陆钊送饭,您先吃,不用等我。”姜宁装好饭菜,用篮子提着就出门。
姜有田看着有肉,有鸡蛋,有油炒青菜的一桌大餐,沉默了……
这孩子,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奢侈。
额,不对,家里已经没鸡蛋了,她这鸡蛋哪里来的?
肯定是偷偷带来的!
钊子也真是的,怎么能由着她胡来,他们自己吃就行了,不用拿来给他。
……
姜宁提着饭菜出门,按照记忆去找陆钊。
这个时候已经秋收过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深耕土地,好起到疏松土壤、活化土壤、杀灭病虫草害,改善土壤结构的目的。
而且每日还要去挖防空洞。
那句口号是怎么说的?
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
别看已经解放了很多年,这个时候的局势仍旧很不稳定,隔壁的老苏69年就在袭击我们呢。所以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少不了。
姜宁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场行动大概要在78年才结束,好像是这样的吧。
反正她也只记得大概,历史学得不够深刻。
陆钊他们早上在深耕土地,还有一些农活也要干,然后下午就开始挖洞。
姜宁来到地里,正好看到大家开始休息吃饭了。
很多人吃的都是红薯、土豆,或者杂粮窝窝头。
像姜宁这样送饭的很少。
看到姜宁提着篮子走来,姜家的一些青年就很有眼见力的大声呼唤陆钊,“钊子,给你送饭来了!”
陆钊停下手中的农活,转头看到姜宁,立刻就丢下工具走过来。
“你怎么来了?”他笑着询问。
“给你送饭。”
“我不是带了红薯?”
姜宁笑着偷偷的说,“我做了好吃的,就给你带了。”
陆钊眼底的笑意忍不住加深。
在外人看来,两人靠在一起像是在说悄悄话,感情十分要好的样子。同样也在干农活的沈墨看到这一幕,莫名的有点不是滋味的转过头。
他走到田坎边,拿出自己早上出门准备的两个红薯,正准备吃。一个杂粮窝窝头忽然递到他面前。
沈墨疑惑的抬头,是吴思玲。
“沈知青,吃点这个吧,总是吃红薯也不顶饱。我家里给我寄了一些钱,我这里粮食有多的,大家都是朋友,请你吃一个。”吴思玲喜欢沈墨,但从来不刻意流露出什么。
哪怕跟他搭话,或者送他东西都能找到理由,说得很坦然。给人的感觉就是她和沈墨只是关系好点,是很好的朋友。
这就是吴思玲的聪明之处。
她知道沈墨有喜欢的人,也很反感别人缠着他。所以她很会保持距离。
沈墨笑着拒绝,“不用,你自己吃吧,我吃红薯就够了。”
“跟我还客气什么,我们是一个地方来的,大家理应互相照顾。你也帮了我不少忙,在我眼里,你就是我的好朋友。拿着吧,我们一起吃。”吴思玲大大方方的塞给他。
沈墨只好接受,“那就多谢了。”
他其实也想吃,沈家这些年落魄了,虽然底蕴还在,但现在已经落魄到了无暇顾及他的地步。
不然原著中,他也不会一直接受姜宁带给他的好处。
他是人也要花钱要吃饭,原主无条件的为他奉献,时间一久他就觉得理所当然了。甚至因为太过厌恶她,而觉得花她的钱是一种报复。
认为那是姜宁活该的。
但现在看到姜宁嫁了人,对陆钊那么好,他的心里又有点不是滋味。
“好香啊!姜宁,你给他带了啥?”一个大娘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好奇的询问。
为了不太引人注意,姜宁特地把陆钊拉到远一点的地方坐着吃。结果这么远的距离,他们居然都闻到味了。
姜宁想起了一个说法,说人在饥饿的时候鼻子就会很灵。哪怕相隔一条街都能闻到食物的味道。
看到大家伙都被香味吸引,姜宁也不藏着掖着,“就是剩下的野猪肉,炖了点土豆。”
“还是陆钊有本事啊,竟然能猎到一头野猪。这野猪肉我也吃过,可是没这么香啊。”
姜宁笑着说,“做法不一样,只要处理好了,就会没有腥味,味道自然就香了。”
“我姐就是手艺好,姐夫你说是吧?”周家树啃着自己的红薯走来拍马屁。
姜宁还不知道他吗?
这是来蹭吃了。
不过周家树的行为并不让人讨厌,他也是和姜宁亲近才不客气,当然他给姜家干活也很卖力。
周家树蹲在陆钊面前,眼巴巴的样子让姜宁想到了几句歌词:一只哈巴狗,坐在大门口,眼睛黑黝黝,想吃肉骨头……咳咳……
“姐夫,我姐亲手做的这肉是啥味?好吃吗?”周家树啃着红薯询问,“我还没吃过我姐亲手做的野猪肉呢。”
陆钊顿时很大方的把碗伸过去,“尝一块。”
“谢谢姐夫!”周家树立刻用手夹了一块猪肉放进嘴里,那味道,简直不说了,绝!
好吃得他舌头都要吞下去。
不过他吃了一块就不吃了,很自觉的坐在一旁专心啃自己的红薯,在一些人眼里,周家树这行为没什么,就跟个小孩子一样。
他是姜宁的表弟,从小一起长大,两家关系本来就很好,两人也跟亲姐弟似的,所以认为他的行为没有什么不妥。
可是在王巧巧看来,周家树也太没骨气了,他这样子一点都不男人。
王巧巧绝不承认自己心里嫉妒姜宁。
嫉妒她从小就比她们过得好,嫉妒她不用怎么下地干活,还有野猪肉吃。
王巧巧咬着红薯阴阳怪气的说:“有的人就是命好,大家伙都要下地干活,就她不下地。而且天天吃肉,过得比我们老百姓好多了。可怜我们累死累活种的粮食,年底的时候还要分出来养这种人。在过去这种人叫什么来着?对,剥削老百姓的地主,吸血的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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