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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秦招月沈昭廷

丝丝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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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现代言情《秦招月沈昭廷》,此文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关注,可见网络热度颇高!主角有丝丝郑生,由作者“丝丝”精心编写完成,简介如下:接到丝丝死讯的时候,我刚把郑生送进了安检。程姐索命一样的消息占满了我的屏幕,我扫了一眼,就让司机开车去檀金丽宫。我没见到尸体,只看到了程姐手机里的照片,横在公厕的门口,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她双含情目,死也没有瞑目,一只瞪在眼眶里,一只被一根筋吊在眼眶外。程姐语气里还有些惋惜,“听说死的时......

来源:cpwx   主角: 丝丝郑生   更新: 2024-01-09 11: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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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招月沈昭廷》是作者 “丝丝”的倾心著作,丝丝郑生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程姐语气里还有些惋惜,“听说死的时候,肚子里孩子都三个月大了……”我跟丝丝是同一批出来的拔尖儿。会刚到檀金丽宫,脸还没长开,程姐一眼就相中了我俩。用她的话说,这种成的野山,好好养养就是金孔雀。我俩也算争气,第一次就出高价,往后更是打出名堂,成了檀金丽宫的金字招牌...

第一章



接到丝丝死讯的时候,我刚把郑生送进了安检。

程姐索命一样的消息占满了我的屏幕,我扫了一眼,就让司机开车去檀金丽宫。

我没见到尸体,只看到了程姐手机里的照片,横在公厕的门口,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

她双含情目,死也没有瞑目,一只瞪在眼眶里,一只被一根筋吊在眼眶外。

程姐语气里还有些惋惜,“听说死的时候,肚子里孩子都三个月大了……”

我跟丝丝是同一批出来的拔尖儿。

会刚到檀金丽宫,脸还没长开,程姐一眼就相中了我俩。

用她的话说,这种成的野山,好好养养就是金孔雀。

我俩也算争气,第一次就出高价,往后更是打出名堂,成了檀金丽宫的金字招牌。

丝丝心气高,她长相比我出众,只要是她看中的客人,没有一个勾不走的。

偏偏我第一次出了一个至今没人打破的天价从她手里抢走的贵客,这事就成了梗在我们之间的心结。

当着我的面挂脸,背后在更衣室,骂我上过学怎么了,不也是会说外国话的吗?

我一根烟咬在边,抽到半截的时候,烫破了专门挂在试衣间衣架上熨烫的小礼服。

是丝丝之前金主老刘给她托人去法国定的高定,拿回来至今丝丝都没舍得穿,原本预备明天穿着去迷死郑生的。

是,我跟丝丝都被郑生包了。

郑生本名并不叫郑生,他姓郑,是个二代,在陆城跺跺脚就能引发地震的人物。

黑白两道都吃过他的手段,又狠又狂,偏偏生得一副白面书生相,总是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眼镜,道上认识的,都称呼一声“郑生”。

不过郑生有狂的资本,不提他个在省会也有一席之地的爹,最能耐的是他的岳丈,才是真正的手眼通天。

“活该她短命,惹谁不好惹郑太,谁不知道,郑生对上郑太说话都要换个腔调!”

程姐点了一根烟,烟雾缭绕里看不清她的表情。

“我真是不明白,丝丝在这行也算是老人了,怎么会做这种蠢事,怀了孩子还敢打电话给郑太示威,九命都不够她活的!”

丝丝当然不会这么蠢。

因为电话是我打的。

我买通了丝丝的妹,把往常丝丝背地里抱怨郑太的些话都录音了,然后重新剪辑拼凑。

在拿丝丝手机拨通郑太之后,放了准备好的音频。

我预到丝丝现在的结局,但没办法,丝丝在郑生里太得宠了,甚至还默许她生下肚子里的女孩。

她自然掰不倒郑太,但弄死一个我,易如反掌。

情妇这种事本来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了东风。

“当初你长相不如丝丝。”

程姐抽了口烟,侧过头瞧着我半晌,“但你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更看重你吗?”

我心里惦记着事,急着走,但也明白程姐因为丝丝的死打击过大,急着找人倾诉,只能耐下子听她说。

“因为我读过书?”

这是我猜的。

我身世复杂了一点,不是什么山村妇女走投无路,或者叛逆太妹离家出走,正经是出过国,受过高等教育的。

会刚来正好赶上有外国佬喝醉了酒,在大厅横冲直撞,抓着丝丝就要她,吓得会才十二岁的丝丝哇哇叫。

小说《秦招月沈昭廷》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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