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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推荐甜蜜军婚,我在七零发家致富
夜落梧桐雨著小说推荐《甜蜜军婚,我在七零发家致富》,现已完结,主要人物是叶清妍裴则,文章的原创作者叫做“夜落梧桐雨”,非常的有看点,小说精彩剧情讲述的是:【军婚+甜宠+双强+温馨日常+婆家团宠】跨国公司女高管叶清妍意外身亡,再睁开眼,却已经重生在七零年代。她穿书成了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原主明明没做错什么,最后还是落得无比悲惨的结局。但是现在,聪慧过人的叶清妍来了!踩极品亲戚,虐渣渣,决不会吃半点亏!凭借自己的聪明能干,叶清妍开始做生意,考大学,买古董,买四合院,嫁给了对她一见钟情的帅气军官。在七零年代混得风生水起!过着顺风顺水的日子!……京城裴家的小儿子裴则,打小就是整个大院里最拔尖的存在。只是,他那冷冷淡淡的性子,可让长辈们愁坏了,就怕他这辈子都娶不上媳妇。当裴则把叶清妍带回家,全家都沸腾起来!裴爷爷:则哥儿要是敢欺负你,我打断他的腿!裴爸爸:以后你就是裴家人,要是受了什么委屈,我们给你撑腰。裴妈妈:你最近很忙吧?我看你瘦了好多,快,把这碗鸡汤给喝了。...
来源:yylrsj 主角: 叶清妍裴则 更新: 2024-05-13 16: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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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简介
《甜蜜军婚,我在七零发家致富》是由作者“夜落梧桐雨”创作的火热小说。讲述了:“醒了?”季秋云看着叶清妍走出房间,笑着说:“我给你打好水了,快去洗把脸,吃早饭去。”“好的,妈。”叶清妍点点头。在洗脸的时候,叶清妍突然发现,额头上的结痂已经脱落,看来伤口终于愈合了...
第9章
清晨,浅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投射在碎花被套上。
叶清妍躺在床上,一头乌发铺陈,眉眼舒展,沉静的睡颜在阳光下,透着几分乖巧柔和。
门外传来细微的声响,听起来像是季秋云在打扫院子。
叶清妍睁开眼睛,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她今天醒的比平时晚,因为昨天进山太累了。
“醒了?”季秋云看着叶清妍走出房间,笑着说:“我给你打好水了,快去洗把脸,吃早饭去。”
“好的,妈。”叶清妍点点头。
在洗脸的时候,叶清妍突然发现,额头上的结痂已经脱落,看来伤口终于愈合了。
叶清妍也没在意,回房间把长发编成麻花辫,然后坐在饭桌吃早饭,季秋云煮了昨天从山上带回来的板栗。
季秋云打扫完落叶,坐在对面看着叶清妍吃板栗。
“哎呀!你额头上的伤口留疤了。”季秋云惊呼一声,然后骂了起来,“那个杀千刀的混蛋!根本不配为人父!”
“妈,我刚刚照了镜子,就是个米粒大小的疤。”叶清妍安慰道,“没事的啊,一点都不明显。”
那个小小的疤,在靠近发际线的位置,有点像是月牙形状。
“我离婚这事,本来就对你有影响,现在你还破了相。唉,以后可怎么找婆家啊?”季秋云自责不已,“都是妈不好,都是妈害了你。”
受到家庭环境影响,季秋云就是这样的性格,温柔贤惠,遇事会先责怪自己。
叶清妍温声说:“妈,这些都不是你的责任,又不是你把我打伤的。这一点点小疤痕,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真的不会有影响。再说了,我没打算那么早嫁人。”
季秋云满脸疑惑,问道:“为什么不想嫁人?难道你还惦记着那个霍文洲?”
“当然不是,我怎么会惦记那个渣男呢!”叶清妍索性趁这机会把话说开,“现在不是恢复高考了嘛,我想参加明年的高考。”
以后要跟季秋云相依为命,叶清妍肯定是要把自己想做的事告诉她。
只不过,叶清妍不会一股脑的,把脑中的宏图大志全部说出来。
听叶清妍说想参加高考,季秋云有些诧异,但转瞬一想,好像又挺合理的。
叶清妍以前在学校成绩就很好,每次考试都是排名靠前的。
那个黑心肝的叶兴财,在叶清妍读完初中之后,就不让她继续读书了,说什么女孩子读书没用,还不如下地干活赚工分。
季秋云笑了笑,“好好好。不管你想做什么,妈都支持你。”
叶清妍欣慰地点点头,季秋云虽然性格怯懦了些,但一颗慈母心还是十足十的。
这让从小是孤儿的叶清妍很感动,在这段时间相处下来,她已经真心把季秋云当成自己的母亲。
下午,叶清妍又带着初一进山去。
昨天收获了一只野兔,一人一狗今天都格外兴奋,看看能不能像昨天那样好运。
叶清妍在山上走了很久,就在她以为今天一无所获的时候,她突然看见一株眼熟的植物。
“不会真的是人参吧?”叶清妍一边嘀咕着,一边蹲下身,轻手轻脚地往下扒拉泥土。
把泥土扒拉开,露出了那株植物的根部。
还真就是人参!
而且看起来年份不少,估计有五十年以上!
叶清妍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今天这是发了啊!
有了这支人参,这个冬天她们总算是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初一凑了过来,好奇地嗅了嗅味道,还想用爪子去扒拉。
“初一,你别碰!离远一点,别弄坏了我的人参。”
被叶清妍制止,初一退后几步,乖乖地坐在原地,不敢再去碰那株人参。
挖人参是有讲究的,参须的完整度,也会影响人参的价值。
叶清妍没有挖人参的经验,所以她动作很小心,用手指一点一点去扒泥土。
大概花了一个小时,叶清妍才把整株人参挖出来。
把人参放进背篓里,叶清妍又在附近搜寻了一下,结果并没有发现第二株。
在下山的路上,倒是让初一发现了一只野鸡。
狗的听觉是人类的16倍,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周边的动静。
这也是叶清妍带初一上山的原因。
叶清妍和初一跑得飞快,对那只野鸡穷追不舍,为了吃肉拼尽全力。
成功逮到野鸡,叶清妍一手抓着野鸡,一手扯断树藤,用树藤把野鸡绑好。
担心野鸡把人参弄坏,叶清妍下山的时候,便把野鸡拎在手里。
挖到人参的事,她不想被其他人知晓。
目前还是计划经济,村里人都是靠工分赚钱,家家户户都很穷。
如果突然得知叶清妍挖到了人参,说不定会招人惦记。
五十年的人参,可是能卖不少钱呢!
叶清妍回到家,反手就把院门关好。
季秋云瞧见叶清妍手里拎着的野鸡,眼前一亮,“清妍,你也太厉害了!竟然抓了只野鸡回来。”
“野鸡可不算什么。”叶清妍把野鸡放地上,然后把背篓递过去,“你看看,这里面有更好的东西呢。”
季秋云看见那支人参,惊讶地张了张嘴,“这......这人参起码有三十年吧?”
叶清妍摇摇头,“那可不止。依我看,起码得有五十年以上。”
“哟~”季秋云咧嘴笑了起来,“我的乖女儿啊,你的运气可真好!”
可不就是运气好嘛!
连续两天进山都有收获,今天还挖到了人参,这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好运气。
季秋云转身回屋,给叶清妍冲了杯红糖水,“你喝点水,好好歇着。我这就去把野鸡收拾了,一会给你炖个鸡汤。”
“好,那就辛苦妈了。”叶清妍进山走了几个小时,现在确实是又渴又累,接过红糖水喝了起来。
今天的晚餐是鸡汤和面条,喝下极为鲜美的鸡汤,身上感觉暖洋洋的。
季秋云忍不住感慨道:“这两天吃的肉,比我之前一年吃的肉还要多。”
回想起之前受的那些苦,季秋云真的感觉,现在这样才是人过的日子。
不单是偶尔能有肉吃,还不用小心翼翼看人眼色,更不用担心被人打骂。
“妈,以后会越来越好的。”叶清妍眼里带着亮光,“总有一天,我会让所有人都对我们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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