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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小说阅读猎唐之王

高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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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猎唐之王》,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李庆安荔非元礼,文章原创作者为“高月”,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天宝五载,大唐建国已过百年,经历的近数十年的治国,已知天命的李隆基有些疲惫了 他开始纵情于音乐歌舞之中,从此皇帝不再早朝 而就在这年的春天,安西的粟楼烽戍堡来了一名新人,先入戍边军旅,外拒狄夷初现峥嵘,再送公主进京,踏入大唐权利中心。......

来源:yylrsj   主角: 李庆安荔非元礼   更新: 2024-07-17 10: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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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奇幻玄幻《猎唐之王》,甜宠爱情非常打动人心,主人公分别是李庆安荔非元礼,是网络作者“高月”精心力创的。文章精彩内容为:”李庆安的头忽然有点大了,叫封常清为封二叔,这个雾娘难道是......这时一直不说话的席元庆笑道:“七郎,你可能还不认识雾娘吧!她就是我们高帅的小女儿,外号叫....”“席慢枪,不准你说!”雾娘急了,狠狠瞪了席元庆一眼,席元庆连忙举手笑道:“好!好!我不说就是了。”雾娘瞥了一眼李庆安,“喂!你叫什么...

第11章


“喝酒!喝酒!”

白元光用胳膊拐了段秀实一下,顾左右而言他道:“成公,今天这家酒肆的菜不错,是不是换厨师了?”

“哈哈!是不错,小二,再来一盘红烧鱼。”

“你们!”雾娘气得重重一拍桌子,“你们帮他欺负我,我告诉封二叔去。”

李庆安的头忽然有点大了,叫封常清为封二叔,这个雾娘难道是......

这时一直不说话的席元庆笑道:“七郎,你可能还不认识雾娘吧!她就是我们高帅的小女儿,外号叫....”

“席慢枪,不准你说!”雾娘急了,狠狠瞪了席元庆一眼,席元庆连忙举手笑道:“好!好!我不说就是了。”

雾娘瞥了一眼李庆安,“喂!你叫什么名字?”

李庆安连忙笑道:“我叫李庆安,他们都叫我七郎,那豹皮你若不要了,我明天就拿去卖掉。”

“那是我掏钱买下的,你敢卖!”

停一下,雾娘又问他道:“那你用什么兵器?”

李庆安一咧嘴,这小娘该不会是想给自己起外号吧?

白元光最是幸灾乐祸,他连忙道:“雾娘,七郎是用弓箭。”

“那好,以后我就叫你李臭弓,我说李臭弓,明天把豹皮给我送来,听到了吗?”

其他三人听李庆安得了个李臭弓的外号,都忍俊不住,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李庆安苦着脸,暗暗忖道:“他奶奶的,高仙芝怎么生了这么个女儿?”

........

喝完酒,高雾先回府了,段秀实和席元庆另有事情,白元光和李庆安一路返回军营。

“七郎,你可别小瞧雾娘,她弓马娴熟,剑法很高,几个男人都不是她的对手。”

“我看得出,你们都很喜欢她,对吧!”

“是!安西军上下都很喜欢她,不是因为她性子爽快,而是因为她很仗义,看见有不平之事,她就要管,去年康怀顺的儿子在街上鞭打士卒,被她看见了,不仅把康怀顺的儿子狠揍一顿,还逼他向士卒道歉,现在想想都解气。”

李庆安点点头,他忽然想起一事,连忙笑着问道:“她外号叫什么?”

白元光哈哈一笑,“她最喜欢给人起外号,所以大家也给她起了个外号,叫高脚凤,不过你可千万不能在她面前提起,她好像对你特别不满。”

李庆安不觉哑然失笑,高雾的个子很高,一双腿又长又细,可不就是一只高脚鸡吗?

“七郎,对了,我有件事险些忘记告诉你了。”白元光重重一拍脑门,连忙道:“明天有场马球赛,你可要参加。”

李庆安欣然点头笑道:“我还没有正式比赛呢!正好用实战来检验一下。”

........

马球在大唐之盛,已经到了狂热的地步,上至帝王权臣,下至走卒小贩,无人不酷爱这项运动,它要求参加者不仅要有强健的体魄,高超的骑术和精准的射击,还要有最坚韧的意志和无比灵敏的反应。

马球从它诞生那天起就被称为‘军中戏’,是大唐军人必须的一项训练,大唐高水平的马球手大多出身军队,尤其是骑兵众多的边军,更是人材辈出,马球在安西军也同样深受喜爱,拥有众多高水平的马球手,在去年春天大唐举行的马球大赛中夺得第三名。

李庆安接触这项运动仅仅数十天,便已经表现出了超然绝伦的天赋,他捕捉战机的能力和临门一杖的精准,令无数人深为赞绝,他现在缺的只是一种大赛经验,这种经验需要在一次次比赛得以磨砺。

今天这场比赛是夫蒙灵察亲兵队和高仙芝亲兵队之间的一场比赛,这两支队伍中拥有安西最优秀的马球手,高仙芝这边是段秀实、白元光,李庆安,贺拔余润等名将,而夫蒙灵察那边则拥有白孝德、荔非守瑜、柳青、刘志奎等高手,两边各出十人,在龟兹马球场上举行了这场比赛。

马球场长约千步,相当于现在的三个足球场大小,球杖长三尺,外形如偃月刀,球大小似橙子,而球洞是一块木板上挖出一尺见方的圆洞,后面编以软兜,以打进对方球洞为赢。

全场比赛共分上中下三局,每局时长一柱香,进球多者获胜。

这场比赛吸引了五千余人观战,不仅有士兵、军属,而且龟兹城的许多平民也闻讯赶来观战。

在马球场旁的观兵台上坐着节度使夫蒙灵察,副都护、四镇兵马使高仙芝,监军边令诚,副都护程千里,押衙毕思琛、行官王滔、长史康怀顺等安西军一班文武高官。

夫蒙灵察年约五十余岁,双眼细长,皮肤黝黑,或许是上了年纪的缘故,他的身子变得有些肥胖了,已经没有了当年率军南征北战的威武和雄心壮志。

他看了一眼高仙芝,眯着眼笑道:“仙芝,我们照例设个彩头如何?”

高仙芝欠身笑道:“可以!”

“那好,老规矩,我们各出五十贯,胜者得之。”

旁边监军边令诚笑道:“咱家也凑个趣,我有一颗明珠,哪队获胜,就归谁。”

“边公公,一队有十人,可你只给一颗明珠,获胜后怎么分啊!”

坐在高仙芝身后的女儿高雾插口笑道。

“雾娘,大人说话,你不要多嘴。”高仙芝轻轻斥责女儿一声。

夫蒙灵察笑了,“雾娘说得很有道理啊!监军,你就不要吝啬了,就再掏点钱来助助兴吧!”

边令诚干咳两声,点头笑道:“既然雾娘有意见了,咱家就不得不出血了,我再出一百贯,胜者得之。”

“那明珠呢?”高雾不依不饶问道。

边令诚捻出一颗核桃大的明珠,在她面前一晃笑道:“若你的破刀烂枪队赢了,这明珠就归你!”

“真的吗?”

高雾大喜,她拢声大喊道:“段小剑、白蜡棍、李臭弓,你们要拼命啊!”

周围的安西军纷纷笑了起来,夫蒙灵察也哈哈大笑,笑罢,他问道:“雾娘,李臭弓是谁?”

“就是、就是....”高雾忽然忘了李庆安的真名。

“就是那个单弓独箭,射杀四十名突骑施骑兵的李庆安,我收他做了牙将。”高仙芝接口笑道。

这时,有人轻轻哼了一声,小声道:“稍有点本事,便立刻收为私有,不知道的,还以为安西军姓高呢!”

高仙芝勃然变色,站起身厉声喝道:“程都护,你说清楚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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