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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久弥新完整文本

林恒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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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久弥新》,是网络作家“林恒林绪平”倾力打造的一本都市小说,目前正在火热更新中,小说内容概括:60岁的林恒意外回到了那个车马很慢,生活艰苦,但思想纯粹的80年代。重活一世,他没什么高远志向,只想弥补遗憾,带着老婆孩子过上幸福生活。而这一切,要从截胡一条大狼狗,拿上弓箭上山打猎开始说起。【年代文,日常、上山,打猎、种田、养殖、爱老婆,培养孩子,温馨,欢快,舒适】......

来源:tjtsjzddi   主角: 林恒林绪平   更新: 2024-07-22 06: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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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历久弥新》,超级好看的都市小说,主角是林恒林绪平,是著名作者“林恒”打造的,故事梗概:那狗长大之后灵性十足,似乎能听懂人言一样,给镇上的一个姓李的赶山人赚了很多钱,找松露,抓狐狸、紫貂、兔子、野猪等各种猎物。把那人开心的每次赶集逢人就说,可惜后来狗老了,就被那家伙无情的卖给了狗贩子。幸亏重生之后记忆力变得非常好,才回想起了这么一个小事。林恒决定去截胡这头聪慧的大狼狗,然后再买一把气枪...

第6章


“什么东西?”

林恒听到老婆的声音急急忙忙的赶了过来。

“你看,这难道不是好东西吗,这么大一堆桑树黄,一斤能卖八毛钱呢,这么多至少有四五斤。”

林绪平指着一棵倒地的野桑树说道,只见其不粗的树干上长满了金黄色的桑树黄。

桑黄是一种木质的菌子,和灵芝、树舌一样,摸起来有点像木头。

桑黄表面是金黄色,背部木质纹路,但药用价值很大,能在这里发现绝对是运气,一般都应该早就被人采光了。

“嘛……嘛嘛……”

女儿拿着一个刚采下来的桑黄摇摇晃晃的递给林恒。

她才刚刚能走路,根本走不稳,林恒连忙将她扶住,生怕摔着了。

谁知将一个桑黄递给林恒之后,她又跑过去拿第二个递过来,还呵呵的傻笑,鼻涕泡都冒出来了,还乐此不疲的。

“确实是好东西啊,这树上的估计能有五六斤,卖个四五块了,和我打的这只灰松鼠差不多了。”

林恒点点头,笑着将自己打的松鼠从背篓里拿出来晃了晃。

“你打到了灰松鼠?”林绪平张大了嘴巴,脸上写满了震惊:“怎么做到的?”

“当然是拿弹弓打的啊,本来应该是两只的,还有一只被晓霞吓跑了。”林恒一边说,一边将松鼠抬高,不让乱抓的女儿碰到。

“你弹弓打的这么准,以前怎么不打猎啊?”林绪平的目光有些崇拜了,不务正业的老公居然还有这手段。

这年头一般只有过节才能吃到一点肉,今天晚上却能吃到了,她有点流口水了。

“以前都想着挣大钱,看不上这些嘛,现在悔悟了。”林恒笑着道,其实他的技术主要是来自重生之前的弓箭俱乐部。

在后来系统的学习箭术之前,他的弹弓打的也不准。

看到老婆欣喜加崇拜的目光,林恒的心灵美滋滋的,感觉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不是诗和远方,也不是钱财多少,而是老婆孩子的笑脸。

“那以后多打猎。”秀兰将采下来的桑黄放进背篓,走过来接过松鼠掂了掂,双眼放光。

林恒不由的伸手给她撩了一下撒乱的头发,感觉到了被需要的快乐。

林绪平一愣,似乎被林恒温柔的举动呆了一下,随即又笑了:“走吧,下山回家,天快黑了。”

看着没采多少东西,其实两人翻了两大面的山,来来回回走了不知道多少路。

“好!我来背晓霞,你背东西。”林恒点头。

“我背女儿,万一再遇到松鼠了你好打。”林绪平没同意,刚刚听到跑了一只松鼠心疼了半天,那可是四五块钱啊。

林恒也没争辩,下山很轻松,对老婆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了。

收拾好东西,两人一起下山,走了几步,林绪平就开口闲聊起来。

“孩子他爸……”

“换个称呼。”林恒摇头。

“嗯?”林绪平疑惑。

“叫老公!”林恒笑着道,

虽然现在老公这个称呼还没有流行起来,多是年轻男女之间会用,直到九十年代才渐渐流行推广,但他就是想听。

林绪平一愣,这个称呼她只听城里人叫过,想了想也没有拒绝,开口道:“老公。”

叫了之后,她感觉怪怪的,不过只要林恒和今天一样,让她叫什么她都愿意。

“哈哈,老婆,你叫的真好听,以后也这样叫。”林恒心满意足的笑了。

林绪平继续道:“老公,你对分家什么看法?”

分家不是简单的各自盖房子住那么简单,还有分土地,一些基本家具等等之类的,她想看看林恒的想法。

“这个我都想好了,咱家三十亩地,六百亩山林,不管爸怎么分,我都决定要村西边那个红枫山外加山下的土地。”林恒一边走一边说道。

“要那边的?为啥啊?”林绪平有些不理解,那地方的土地不怎么肥,红枫山也是杂木林,没有大树,不值钱。

林恒选这里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以后村路从这里过,八六年还有一条国道通车,距离那里不远,交通便捷。

第二点就是,红枫山山势很缓,坡度只有十几二十度,旁边还有一条一年四季都不会断流的山溪,距离远处的枫树河也不算远。

这是搞养殖场和果园的好地方。

第三点就是远离村子的人口聚集地,也不会影响到别人。

还有一点就是,其他地方的土地和山林都是一块一块的,这里几亩,那里几亩的。

但是红枫山以及山下的土地都是连在一起的,等以后可以直接围起来,不用担心其他人扯皮。

相对这些优点而言,林恒觉得土地贫瘠一点都是可以接受的。

“因为那里是一整片啊,还有水,搞养殖,建果园都很方便……”林恒解释了一下。

一听丈夫要搞养殖,建果园林绪平本能的觉得有些不靠谱。

但转念一想,总比他出去整天不见人影的好,也就点了点头:“那到时候你就选这里吧。”

“嘘!”

这时候,林恒突然嘘了一声,然后放下背篓,拿着弹弓朝着左前方猫去。

林绪平也变得紧张起来,顺着那个方向看去,只见一只野鸡正在十几米开外的树下觅食呢。

林恒走了五米就没办法前进了,前面有树枝挡住了,大动作跨过去必然惊动这只野鸡。

但是这相隔至少八九米,他也没把握打准,对手上弹弓的威力也没把握,手心里都不由的出汗了。

不过也没时间犹豫,从口袋找了一颗最好的石子,举起弹弓瞄准了五秒,深呼一口气,手一松,石子咻的一下飞了出去。

“嘎达嘎达……”

野鸡咻的一声惊起,就在林恒和林绪平都以为失败的时候,又扑腾一声掉了下去,四处乱窜。

“受伤了!!”

林恒顿时间明白了,拔腿就追。

一人一鸡展开了一场惊险的追逐战,林恒一边追,一边拿弹弓射。

远处林晓霞看的举起小手欢呼:“喔……喔……”

林绪平则充满了紧张,这可是一只鸡啊,家里虽然有,但是一年都不舍得杀一只,都留着下蛋呢。

眨眼间,林恒就追着野鸡跑远了,过了足足十几分钟,林恒才从林子里走出来。

林绪平一看老公双手啥也没有,失落又可惜:“跑丢了吗?”

“是的,我真没用。”林恒失落道。

“不怪你,弹弓不行,那树太挡路,说不定还有机会。”

林绪平没有责骂林恒,她觉得虽然可惜,但是一想有一个松鼠也可以了,老公已经很厉害了。

“骗你的,你老公我出手怎么可能失败,你看!”

林恒哈哈一笑,从后背拿出了一只灰色的大野鸡,一斤多接近两斤。

这就是他最喜欢林绪平的一个点,她不像村里其他女人一样动不动就骂老公没用,整天吵吵嚷嚷的撒泼骂街。

林绪平温柔善良,就算是林恒不务正业她也没撒泼辱骂,照常给他做饭,照常给他洗衣,劝说也是轻声细语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在她去世后,林恒自责愧疚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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