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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销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
荒野塞壬著《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中的人物萧霁温知渝拥有超高的人气,收获不少粉丝。作为一部古代言情,“荒野塞壬”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不做作,以下是《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内容概括: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 双洁 救赎 小白权谋 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道,她死的那一天,曾经的阿霁也“死”了。“阿姐想要我成为什么样子,我就成什么样子,只要阿姐乖乖留在我身边。”萧霁活了两世,连骨子里都是万年寒冰,可这一次,温知渝出现了,为了温知渝高兴,他可以装作翩翩公子,可温知渝还是不要他,既然如此,他就以天下为质,让他心软的阿姐不得不留在他身边。本书走向:甜-甜虐-酸甜-疯-甜...
来源:cd 主角: 萧霁温知渝 更新: 2024-07-31 03: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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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简介
《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是由作者“荒野塞壬”创作的火热小说。讲述了:溪源县虽然只是个县城,可却有一家书院极为出名,那书院中的夫子可是举人出身,说是在官场上不得志,才回到老家来教授学生。巷子中有人家中的孩子也在那举人门下读书,倒是可以引荐一二,不过那夫子也有规矩,只收已经开蒙的孩子,且要夫子考校之后才会收。温知渝便去书店,将开蒙的书本买了个遍,试图先让温霁熟悉一下,到...
第6章
这是回春堂给开的最后一副药了,温知渝原本是闻着味道就忍不住皱眉,这一个月的时间也总算是习惯了这闻起来就酸苦的味道。
倒是温霁,中间换了三次药,每一次都喝十分干脆,和喝茶没什么区别,最多会拽着温知渝的袖子,讨一颗麦芽糖吃。
不知不觉,温知渝已经将温霁带回来一个月了,小孩子本来就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一个月的时间,肉眼可见的圆润了一些,温霁嚼着麦芽糖,也忍不住松了一口气,这一日三顿的药汤实在是难熬,他年纪小,却又隐忍,更何况在温知渝面前,总是想让自己更乖巧一些。
可八岁的孩子,本来就好哄的很,更何况,温知渝对他这样好,所以大概是松快了一些,也敢表达出自己的不喜了“阿姐,这药,还要喝吗?”
“宋郎中说了,是药三分毒,这伤也好的差不多了,至于身子的亏空,就慢慢补着吧。”温知渝也拿了一块麦芽糖塞进口中,等着麦芽糖软化。
“阿姐说的是。”温知渝看着温霁乖巧的样子,在心底给自己点赞,不就是养小孩吗?这也不是很难啊,瞧瞧,这多正常一小孩啊。
“好了,喝完药就去读书吧,我去给你准备些茶点。”温知渝如今倒是稍微适应了在这里的生活,虽然对她来说这地方实在是不方便,只是没电这一点,就足以让她在夜晚陷入深深的低谷了。
“阿姐,那些书我已经背过了。”温霁跑过去抱着一摞书放在温知渝面前“请阿姐考校。”
“你全都背过了?”温知渝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一大摞书,在古代,温霁这个年纪去开蒙其实算不得晚,不过温知渝去打听了一下,这东二巷子读书人不少,自然对溪源县的书院是了如指掌。
溪源县虽然只是个县城,可却有一家书院极为出名,那书院中的夫子可是举人出身,说是在官场上不得志,才回到老家来教授学生。
巷子中有人家中的孩子也在那举人门下读书,倒是可以引荐一二,不过那夫子也有规矩,只收已经开蒙的孩子,且要夫子考校之后才会收。
温知渝便去书店,将开蒙的书本买了个遍,试图先让温霁熟悉一下,到时候再找个秀才夫子开蒙。
但是,这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温霁竟然都已经背下来了。
温知渝翻开千字文,只起了一个头,温霁就背下来了,温知渝看了看手中的书,又看了看温霁,眼神有些复杂,这就是男主光环吗?拥有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智商。
“阿姐,我可哪里说错了?”
温霁看着温知渝变化的眼神,有些踌躇的开口,早在让阿姐考校之前,他已经默背了许多遍了,难道哪里出错了吗?
“你背了多久?”
“阿姐给我念过之后,就能背个大半了,平日再多读几遍,就能背下了。”温霁老实的说着,温知渝想起自己八岁的时候,背个乘法表都用了半个月。
温知渝点了点温霁的额头“阿姐知道了,你啊,简直就是天选的别人家的孩子。”
温霁闻言,抿了抿唇瓣,忍不住开口反驳“阿姐,我不是别人家的孩子。”
温霁的眉间皱起,十分认真的反驳着这句话,温知渝知道这娃较真,前些时日她带着温霁出门,巷子里的孩子叫了她一声姐姐,温霁就挡在她面前,不许那孩子叫她。
“她是我的阿姐,不许你这样叫。”温霁虽然长得瘦小,但到底已经八岁了,对面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当即就被吓哭了,最后还是温知渝给了一块糖哄好的。
“是啊,我温知渝的阿弟就是聪慧,既然如此,明日我们就去见夫子吧,这上学可是宜早不宜晚的。”
温知渝知道古代的科举有多难,即便温霁聪慧,也未必能在他十八岁的成为举人,顺理成章的去往京城“你可要争点气啊。”即便温知渝确信,温霁会在十八岁的时候回到京城,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但不同的身份,造成的后果也不同。
举人,贡士,进士,哪怕只是一个举子,都会让温霁在京城的日子好过不少。
而温霁想的自然更为现实,前两日的时候,他就听到巷子里几个婶婆说起他们家的事来。
温家姑娘倒是个好的,可到底是个孤女,还带着一个拖油瓶,虽然到了说亲事的年纪,却始终不曾说,更何况,这一家子就两个人,一个姑娘家,一个小子,可怎么撑得起来啊,难不成要招婿吗?那好人家的儿郎怎么会来当上门婿啊?
温霁当时就在墙后听着,阿姐在他面前从不说这些事,只是每天念着怎么给他补身子,以及送他去念书。温霁知道,这世上多仗势欺人的,阿姐很少会带着他出去闲逛,阿姐长得好,而他们家人丁单薄,若是引起他人注意,会很容易受欺负的,如今只有他读书好,考取功名,才能保护他的阿姐。
小孩黑白分明的眸子看着靠在小榻上翻书的温知渝,他好不容易有了阿姐,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她。
温霁果然是天才,温知渝带着温霁先去见了夫子,夫子单独考校了一番,就点头认下了这个学生,尤其那位黄夫子了解到温霁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年纪尚小的阿姐,还减免了一部分束脩,只要求让温霁好好读书,直言温霁乃是可塑之才。
温知渝做出一副惊喜的样子,但心底却是波澜不惊,这可不是个可塑之才吗?气运之子的存在啊,出了书院之后带着温霁去买了笔墨纸砚,如今只是去念书,还不必买太好的,不过这些东西和书本一样,着实不便宜。
若是要供温霁考上举人进士,那二百两银子也是捉襟见肘啊,而且,她又一向不会委屈自己,温知渝提着一块五花肉,打算回去做红烧肉。
两个人大包小包的回了府,温知渝看着屋子里的吃穿用度,放在溪源县,样样都是中上等的,温知渝有些后悔,当初该要上两千两银子的。
“阿姐?”
温霁看温知渝在那发呆,温知渝回过神,看着眼前的小豆丁,心安理得的将这一切归于养孩子果然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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