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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我在深圳纸醉金迷那些年》,超级好看的都市小说,主角是宋果马从静,是著名作者“南小华”打造的,故事梗概:从中山回来到宝安,苏雪娇说晚上郑小君过来一起吃饭。。怕我不高兴,她道:“小君知道我们在一起,她最近的日子也不好过,怪可怜的!”我笑了笑,就不好再说什么话了,刚才老谢又打了电话来,这个LSP又想安排活动,这一次可能得我请客了。...
第38章
在中山玩得嗨,老彭下了血本请我,看得出来,他是发自内心的感谢我也欣赏我,我当然希望他的生意能越做越大,可以肯定,只要我在深圳发展,以后我们还有很多的交集。。
从中山回来到宝安,苏雪娇说晚上郑小君过来一起吃饭。。
怕我不高兴,她道:
“小君知道我们在一起,她最近的日子也不好过,怪可怜的!”
我笑了笑,就不好再说什么话了,刚才老谢又打了电话来,这个LSP又想安排活动,这一次可能得我请客了。。
毕竟他请了几次,我现在和他又有业务关系,老当铁公鸡也不好。。
我便让苏雪娇先把给老谢的一万块钱拿出来,以后老谢的那一份,每个月月初就给送过去,苏雪娇给了我一万一,这女人看来什么都懂。。
郑小君今天穿得有些时髦,依旧是明快的短碎发,却搭配了一条浅色斑点的长裙子,脚上踩着一双小红皮鞋,走路摇曳生姿,特别的妖娆。。
说句实话,如果不知道郑小君是个二奶的话,这个女人其实可以称得上极品,在我见过的女人中,也就丁姿能比。。
当然,如果真要说气质,高燕的气质要胜一筹,但是要比妖娆性感,郑小君不做第二人想。。
三个人吃饭比较简单,郑小君在我面前早就没有以前的矜持骄傲了,一口一个陈彬叫着,叫得人骨头酥。。
“我的姐们儿中,雪娇是最厉害的,不声不响就找了这么个厉害的男朋友,把我们这一帮姐们儿都羡慕得要死!
我们这些人就吃了没读书的亏,陈彬,以后你帮雪娇的时候,偶尔也帮我们出出主意,你一个点子,别人可能要吃一辈子呢!”
我有些疑惑,下意识的去看苏雪娇。。
苏雪娇嘻嘻的笑,道:“我们去中山了,君姐知道呢!”
我明白,苏雪娇应该是吹牛逼了,估计把我给黄金锁业策划百万营销的事情给吹了出去,女人啊,什么时候都不忘记显摆。。
吃了饭,我因为有事要先撤,郑小君也道:
“雪娇,那我今天也不打搅你了,厂里还有一大堆事儿等着我呢!”
就这样,我们分道扬镳。。
到了布吉之后,我约了老谢,先给了他一万块钱的信封,然后道:“谢哥,今天我请客,要不我们换个口味,去夜总会耍耍?”
“切,去那种地方干吊,女的装逼,活还差,钱还贵!不去,还是去老地方!”
“我尼玛……”
中年男人的爱好有时候就是这么耿直,只是陪太子读书的感觉太难受。。
今天老谢又是老调子,一去先给自己点两个,然后非得又给我来花魁。。
我赶在他之前,随便先点了一个。。
进了房之后,这女孩没有花魁那么“热情”,我总算松了一口气,闭目养神的躺着让她给我随便按按身子。。
钱花了,总不能完全白花,反正聊胜于无吧。。
按了几下,女孩跟我说要出去一下,我“嗯”了一声。。
一会儿门又开了,好像又回来了,我感觉女人的手劲儿不错,按得还挺专业的,只是按着按着,还是有往她自己专业的方向靠拢的趋势。。
这里穿的都是换的洗浴裤, 如果说按着一直没有顾忌的话,我血气方刚肯定就吃不消。。
我也没喝止,总不能让人觉得没见过世面吧?
但是接下来我有点吃惊了,因为我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劲,我尼玛!
我立刻睁开眼睛:“你别……”
我低头看下去,话说一半,戛然而止了,我他妈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陈彬!嘻嘻……”
她叫我的名字,她没有穿这里女孩子的职业装,还是那一套性格妖娆的裙子,不错,这女人赫然是郑小君!
“你每一次来都不做,肯定是嫌弃这里女孩儿脏!”郑小君道,她又嘻嘻一笑。。
她的声音能让人骨头酥掉,从我躺着的视角看到的是她的上半张脸。。
她的眉眼秀美,她的眼神迷离。。
“你放心嘛,我是没有事儿的”
然后……
我又不是圣人,上次那个花魁就能差点让我丢盔弃甲,现在碰到了郑小君,我怎么可能抵御得了?
所以结果肯定不会再是简单单纯了,过程则如同吃德芙巧克力,丝滑柔顺。。
事毕,郑小君像猫一样蜷缩在我的怀里:
“是不是惊喜,意外?”
我能说什么话?
“这是我开的!老黄掏的钱,平常是我弟弟管事!”郑小君一点点的给我解惑。。
她口中的老黄自然就是百盛鞋厂背后那个老板,我一直没有见过。。
“我知道雪娇的货进了百盛!你今天是给老谢送钱的吧?”
我觉得后背窜起一股凉意,狗日的,我觉得自己神不知鬼不觉,其实一切都在人家眼中呢,估计谢明君也是被蒙在鼓里的。。
“君姐,你有什么想法但说无妨!”
“嘻嘻!”她又嘻嘻的笑,然后用手指在我胸口画圈圈:
“你不要多想,我不会怪雪娇,因为如果她不把货送进百盛,就要大亏!我只问你一件事,谢明君在厂里搞那么多阴招,是不是你给他出的点子?”
“啊?”
我心砰砰的跳,但是面上却表现得无比惊讶:
“我靠,君姐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你这想法太离谱了吧?”
“哼,谢明君又色又蠢,他的智商根本就想不出那些招来……”
我心潮澎湃,我一直把郑小君归为头发长,见识短的那一类人,但是现在我才知道自己才是蠢的那一个,这个人女人厉害得很。。
她什么都知道,我,苏雪娇,谢明君之间关于百盛鞋厂的交易她清清楚楚,她随便动个手指头就能把这事儿捅了,但是她就不动,那么冷静的旁观着。。
我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有点想念马从静。。
马从静啊,马从静,你看人能不能准一些呢?谁说二奶都是无脑的?
小说《我在深圳纸醉金迷那些年》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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