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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惹他,他都认天道当爹了!精品小说
天外有山著奇幻玄幻《千万别惹他,他都认天道当爹了!》,由网络作家“天外有山”近期更新完结,主角李初一楚枫,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刚穿越,系统不到一天就跑路了怎么办?其他穿越者:靠自己努力,靠双手无敌!其他穿越者:利用系统留下的BUG,无敌!其他穿越者:系统虽然跑路了,但是该给的都给了。而他,不走寻常路,竟然拜天道为干爹,从此气运加满,成为普天之下无人敢惹的人!仙帝:“打?打不过他呀!”仙二代:“那是我大哥!”温馨提示:他叫爹的时候你们千万别答应,会遭天谴的!“天道都宠着我了,我无敌没问题吧!”...
来源:ffsjzddi 主角: 李初一楚枫 更新: 2023-09-02 02: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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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简介
很多网友对小说《千万别惹他,他都认天道当爹了!》非常感兴趣,作者“天外有山”侧重讲述了主人公李初一楚枫身边发生的故事,概述为:此时,他正捧着一把桃花,在每个坟头放上一束。阳光很暖,但昨夜破庙枯井下的一幕,他依旧历历在目。在砍死那怪物后,他又在井底发现一百多具小孩尸骨。他们没有一具是完整的,全都破碎不堪,上面甚至还有清晰的牙印...
第8章
《千万别惹他,他都认天道当爹了!》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小说,作者天外有山以其独特的文笔和鲜明的人物塑造赢得了读者的喜爱。这本都市、小说已经连载到了完结感言—致读者的一封信,总字数超过297.8万字,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书友评论
感觉写余生的“与众不同”时很刻意,时光因为没怎么出现所以没感觉什么,但是余生让我感觉如果他不是主角早就死了千八百次了的那种感觉,所以我不喜欢余生单走,因为特别容易跳,但是又偏偏又把各种重要的东西和重要的事件压在主角身上,这就变相的表达了这件事的结局,余生拿了很多东西回去,然后人族赢了呗,然后余生又换功勋点啥啥的,而且偏偏谁都跟不上余生。主角的伙伴直接甩多远去了,所以导致一半写镇妖关,一半写余生,剩下的人就穿插的写一点。反正就是余生单走就很跳,但凡多个赵嘎嘎都不会这样,强烈建议把嘎嘎乱杀绑在一起,有嘎嘎在旁边调节应该会好点
看了些评论,真的笑死了。全文一千六,看个六十章就来评头论足了,才多少字数啊? 写的慢节奏又要说这个没体现,那个人物刻画不鲜明,那写的快了,是不是又要说强行尬燃了?
回到这本书,再次批评他!简直就是硬凹造型的无脑文,尤其是禹墨、季鸿、老白猿!就是靠作者凭空堆积的环境给他堆积出来的造型!没有智商,全靠作者硬生生的去圆,全靠作者半解释半自圆其说,居然还有不少读者能被带着走,能被洗脑,真的不带点脑子看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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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阅读
三千里大山,一片桃林之中。
李初一身前是一百多座新坟,这是他花了半晌时间亲手立的。
此时,他正捧着一把桃花,在每个坟头放上一束。
阳光很暖,但昨夜破庙枯井下的一幕,他依旧历历在目。
在砍死那怪物后,他又在井底发现一百多具小孩尸骨。
他们没有一具是完整的,全都破碎不堪,上面甚至还有清晰的牙印。
这让他恨不得把那怪物从地府拉出来,先杀他个千百遍,再丢给毛驴狠狠践踏。
摆完桃花之后,李初一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确保每座坟都没有遗漏。
然后拿出一杆月牙铲,开始对每座坟堆修修补补,直到成为他心中最好看的样子。
他觉得,那些孩子生前已经受够了磨难,死后可不能再受委屈。
弄完了,他就靠着毛驴躺了下来,嘴里含着一颗杂草,闭上眼睛不知在想些什么。
阵阵清风拂过,朵朵桃花飘落。
突然,李初一感到脸上一阵清凉。
“下雨了吗?”
“什么下雨了?李初一,快起来晾衣服,你那衣服上全是血浆,知不知道费了本小姐多大力气?”
李初一睁开眼,原来是一个姑娘正在往他脸上洒水。
“喔,原来是章鱼哥回来了。”
“李初一,我再说一遍,我姓渔,叫渔歌,不姓张。”
姑娘叉着腰,淡淡的双眉都快拧到了一起。
见姑娘似乎生气了,李初一有些忍俊不禁。
“你不是说自己炼气四层的大高手吗?随便施展个法术衣服不就干了。”
渔歌姑娘嘟起小嘴,哼道:“桃夭国灵气稀薄,本姑娘才不想浪费灵力。”
“原来你不是桃夭国之人。”
“那又如何,我是从桃夭国西边的国家来的,告诉你,我家可是修仙世家。”
“厉害厉害,修仙家族的大小姐,谢谢你帮我洗衣服。”
“哼,这是我自愿的,毕竟你救了我,本小姐可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人。”
“大小姐侠气,小生佩服。”
桃树上,几件衣物在风中飞扬,桃树下,李初一起了堆火,正在烤鱼。
鱼是刚刚几头灰熊送过来的,看着它们对李初一点头哈腰的模样,渔歌姑娘很是凌乱。
“对了,那些小孩要睡多久啊。”
火堆另一边,十几个小孩正躺在地上,看上去睡得安稳香甜。
“估计得明天早上了,我给他们施了春风咒,春风嗜睡。这些孩子本就痴傻,又受了惊吓,多睡睡可以养神。”
渔歌姑娘罕见地说话温柔起来。
但几秒钟过后,她又瘪起嘴,一脸嫌弃地瞅着李初一。
“李初一,你身上袍子真难看,都洗的发白了,还不怎么合身。”
“不合身怎么了,这可是咱村里伯伯年轻外出闯荡时穿过的,现在我外出闯荡也穿着它,这是一种传承,懂不懂啊你。”
“至于不合身,我才十五岁,再长两年个不就合适了。”
李初一说着把烤鱼取了下来,老规矩,第一串先给老爹,第二串再给渔歌。
渔歌接过烤鱼就大咬一口,也不嫌烫,嘴里一边吃一边嘟囔着。
“我只是建议你在女孩子面前,可以稍微注意一下自己形象,至少穿得好看点。”
“抱歉,你的建议我不接受。”
“李初一,你滚蛋……”
简单吃完东西,李初一又拿起各种典籍在那看着。
什么符箓,阵法,丹药,丹砂,一个都没有放过。
他觉得吧,反正先看着,等以后入了修仙界,多少也能给别人吹两句,有共同话题不是。
这时,渔歌姑娘又凑了过来。
“李初一,你到底什么修为?”
“你猜。”
“那你这些功法,和那么多的灵药哪儿来的?”
“再猜。”
渔歌姑娘长喘口气,强忍住火气。
“那你接下来有何打算?”
这时,李初一没有再敷衍她,而是抬头望望天。
“替父还债吧。”
“难道你父亲是大魔头,或者是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啧啧。”
突然,天空一道惊雷闪过,吓得姑娘抱头乱窜。
李初一顿时眉尾轻扬,朗声笑道:“章,渔歌姑娘,话可不兴乱说,小心遭天谴,哈哈。”
至于为何说是替父还债,大概世人常说老天不开眼,专挑苦命人使劲欺负。
如同眼前这些唐氏小孩,对他们来说,这算什么人间,地狱还差不多。
李初一既然遇到了,他就不打算不管。
但求心安。
……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一路同行。
那些小孩,李初一让毛驴和一些猛兽帮忙驮着。
而这一路,也彻底让渔歌姑娘怀疑人生。
功法满地捡,灵药随手采。
虽然质量参差不齐,但主打得就是一个量大管饱。
要不是知道这里是灵气贫瘠的桃夭国,她还以为是哪个仙家福地。
转眼间,这三千里大山快走出头了,因为路上已经有不少行人。
只是为了避免那些行人异样眼光,李初一并未选择走主路。
此时,他们所处的位置,前方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背后就是三千里大山。
渔歌姑娘正在和李初一道别。
“李初一,你确定不和我一起去拜入仙门?以你的资质,好吧,那些仙门不配。”
渔歌姑娘有些垂头丧气。
相处这么些天,她也知道眼前这小子压根儿就不是正常人。
“我也想去的,可是我去了,他们怎么办。”
李初一回头,十几个孩子正呆呆地站在那儿,他们中最大的也不过十岁。
至于渔歌姑娘,李初一或多或少知道些情况。
她所在的西方,是由一个个修仙世家组成的。
她身怀风火双灵根,其中还有个特殊灵根,可偏偏十六岁却只有炼气四层。
是因为她被族姐嫉妒排挤,然后被当作联姻对象,于是她离家出走,打算到陌生地方闯出一片天地。
看着眼前姑娘,李初一其实挺佩服的,至少她有打破牢笼,独闯一片天地的勇气。
“渔歌,我有个东西要送给你。”
只见他手掌一翻,一本功法出现。
“《十方风动,仙帝和我五五开》?李初一,这功法什么破名字。”
看到渔歌姑娘一脸嫌弃,李初一嘴角略弯。
他才不会说这本功法原来的名字,犯了他爹和他的忌讳,然后被强行改名。
李初一手掌再次翻动,出现一个储物戒指。
“这戒指现在是无主之物,你滴血认主即可,里面的东西你去了仙门用得到。”
渔歌伸手接过,只是她眼中似乎有泪水滑落。
“章渔歌,再见。”
“去死吧,李初一。”
……
望着姑娘消失在天边,李初一嘴角浮现出淡淡笑容。
转身,带着毛驴和孩子们消失在大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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